男子不思悔改再次酒驾受罚

安庆日报 2019-07-20 11:27 大字

7月1日,太湖交警大队三中队在省道2115新仓街路段开展夜查行动。一男子再次饮酒驾驶被查获。

当日21时30分,一辆银灰色轿车驶入查缉区域,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驾驶人竟然装做未看见,绕过发出停车示意的民警,车不减速继续前冲。执勤点其他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增援,终于将该车成功拦停。当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时,驾驶人在一番支吾后称自己没有驾驶证。民警发现其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章某竟是一位前科累累的老熟人。其于2011年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太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2013年又因殴打他人及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等被太湖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20日;2018年12月份因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太湖交管大队查获并被行政拘留10日。

对于章某某前科累累而不思悔改,再一次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三中队依法对章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合并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日。 王德 何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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