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因婚约引一串纠纷 法官倾情调解化心结
本报讯(许巧珍周国庆)两年轻人通过网聊认识,并很快走到一起,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但没有办结婚证,后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双方要分开并闹上法庭,太湖省法院的法官是如何解决的呢?
太湖某乡男青年曹某与女青年金某经网聊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曹某家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向金某家下聘礼并赠送了三金(即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后,男女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曹某向金某父亲借款10000元并出具了借款条据,金某将曹某的房屋出租并收取租金20000元,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分居生活,曹某将金某的裸照发到自己的QQ空间,金某报警,在当地派出所的干预下,曹某删除了该照片,之后曹某又将金某的车辆开走并过户到自己名下,金某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
此案经太湖县法院调解结案。没想到在上述案件调解后,曹某又向法院起诉,要求金某及金某父母返还彩礼等。太湖法院民一庭接收此案后,在向金某及其父母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后不久,金某又以曹某将其裸照发到QQ空间、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在此两案审理过程中,曹某又将金某父亲的车辆砸坏。
承办法官考虑到上述婚约财产纠纷及名誉权纠纷两案皆因男女双方婚恋至同居生活产生矛盾后不冷静引起的纠纷,如处理不好将导致曹某、金某及金某父母互为原、被告的民间借贷、返还租赁费及财产损害赔偿等多起纠纷,考虑到双方的积怨很深,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急于下判,而是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化解他们的心结,运用家事审判新模式,多次组织曹某、金某及双方的父母一块调解,从情、理、法等方面做工作,并通过双方的代理律师、当地基层组织以及当事人熟悉或信任的人分别做工作。
10月22日,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之间因婚约引起的一系列纠纷全部调解处理,案结事了。
近年来,在家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的情况下,太湖法院针对家事案件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针对每起案件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打开当事人的心结,构建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妇联、工会及法律工作者参与调解,加强对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的情感安抚和弥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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