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提升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
本报讯 为增强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促进检察机关充分行使公益诉讼职能,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年来,太湖县检察院注重创新方法手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提升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
通过积极争取支持扩大影响力。及时主动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向县委、县人大汇报,争取重视支持。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该院公益诉讼情况汇报,研究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全力支持和推动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县人大也将于近期召开主任会议,研究人大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机制问题,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提供坚实保障。
通过加大办案力度扩大影响力。注重突出办案重点,加强线索摸排,强化内外协作,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2017年来,该院共办理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30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0份,行政机关已回复30件。立案查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件。通过办理案件,恢复森林面积45.3亩,补栽公益林树木1950棵,排除安全事故隐患15起,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2.2万元。
通过以案释法扩大社会影响力。有效利用“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站、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电视、报纸等媒体,传播公益诉讼法律知识,宣传检察机关办案成果。注重发挥院领导示范引领作用,向社会传递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该院检察长主动认领该县首例因破坏森林资源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全程参与审查案卷、调查取证、出庭支持起诉,在庭审中结合案件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法院支持了该院全部诉讼请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设点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结合“公益诉讼,关系你我他”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干警到县法治广场设置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及典型案例传单、解答群众咨询,到人口密集小区摆放展板、接受县电视台专访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受案范围、办案程序等,共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有效扩大了公益诉讼职能的社会认知度、支持度、参与度,为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黄昌华张海记者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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