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下狠手致其重伤
本报讯(刘浩 记者 周国庆)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没有感情离婚了也应尊重对方、祝福对方,有了矛盾应好好沟通解决。然而,犯罪嫌疑人汪某却因生活琐事不念旧情,对其前妻宋某痛下狠手,致其严重受伤。11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汪某提起公诉。
汪某、宋某于2003年一起在外打工而相识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正读初三,即将参加中考,夫妻二人都会缝纫技术,如果夫妻同心,生活应该很幸福,但是自2017年7月开始,宋某开始迷上了手机“全民K歌”,还常与主播互动,言语暧昧。汪某发现后,开始怀疑妻子宋某精神出轨,不允许其网聊,遭到宋某否认与拒绝,夫妻感情逐渐疏远,经常争吵。
今年3月份两人协议离婚,但是双方仍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离婚后几天的一个清晨,汪某上厕所经过宋某房间门口时偶然听见宋某又在利用手机网上聊天,于是以找宋某有事为由将其叫到自己房间,要求宋某不要迷恋网聊并与其重归于好,被宋某拒绝。汪某恼羞成怒,将宋某摁倒,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向其眼睛刺去,宋某忙用双手护眼,失去理智的汪某就将刀刺到她的手上,并通过指缝刺向她的眼睛,致其右眼球脱落,然后汪某又拿起身旁的开水瓶将剩余的半瓶开水向宋某身上淋去,将其烫伤。后经诊断,宋某右眼完全失明,左眼视力严重下降,手部等部位烫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
检察官审查认为,汪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并且手段特别残忍,应依法予以严惩,等待汪某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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