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姐妹殴打他人

安庆晚报 2018-06-06 09:19 大字

本报讯(阳前锋 卢向波)5月30日早上7时许,太湖县汤泉乡张某甲因怀疑其丈夫与刘畈乡居民汪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驾车赶到刘畈乡,伙同其胞姐妹张某乙、张某丙对汪某进行殴打,造成汪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刘畈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住事态,果断将违法嫌疑人传唤至所内询问,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6月3日,全面完成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6月4日,太湖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作出各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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