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花亭湖管理暂行条例立法前期工作李玉萍檀宜宏参加
本报讯 6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太湖县对《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立法前期工作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萍、檀宜宏参加。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将胡国松等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订<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议案》列为议案,交市政府研究办理。经过酝酿,市人大常委会将此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在听取太湖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立法建议后,调研组指出,花亭湖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水利风景区,制定管理条例很有必要。市、县政府要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抓紧做好立法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合法性、可行性、适当性、有效性的原则,明确管理体制、执法主体,界定管理职责。
(记者 徐媛 通讯员 胡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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