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禁钓令”是对法治精神的诋毁
日前,安庆市太湖县花亭湖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花亭湖禁钓工作的通告》,引发质疑。该通告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到花亭湖组织或参与垂钓的,一律先免职;社会人员一律先立案后拘留。有不少人认为垂钓不犯法,此通告的规定没有上位法依据。(据5月17日《安徽商报》)
这样的处罚条款竟然写在政府部门的通告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说其是奇葩或笑话简直过于轻描淡写了,这其实是对法治精神的侮辱,是对法律信仰的一次诋毁。
花亭湖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出台如是通告,我们不否认其初衷的“粉面含春”,出发点是为了改善花亭湖水质,这无可厚非,但目的的正义性不能代表程序的合法性,更不能掩盖法律上的“瑕疵累累”。正如律师所言,该通告中提及的免职和立案拘留,没有上位法依据。
“民意吏为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法治信仰植根于广大群众心中需要政府部门给群众做出表率和榜样,因为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保障。人人服从法律的前提是政府必须首先服从法律、履行法定义务,并以法律作为行使权力的依据、评判是非的标准。就政府依法行政方面,虽然比以前有了很大进步,但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脑筋一热做出的决策还是屡屡被社会所诟病。比如,就今年年初以来到现在,各地就发生过“教师自费聚餐被通报”“教师路边摊买菜被通报”等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加上安庆市“最严禁钓令”,此等“看上去很严”的制度政策又有哪一条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呢?
法律不是橡皮筋,更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希望各地政府在出台各项政策制度的时候,真正将法律精神奉为圭臬,每一个字句都不能逾越法律之上。只有这样,类似“最严禁钓令”的故事才能休止,法治信仰才能真正植根于群众心中。 (樊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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