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稻当成晚稻种 如今减产索赔难
■ 本报星级记者胡明兵
“种子经销商把早稻种当晚稻种卖给我们,导致减产,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近日,宿松县千岭乡农民老石告诉记者。
老石通过微信给记者传来该稻种的外包装袋,上面写着该品种适宜在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浙江的稻瘟病轻发的双季稻区作早稻种植,建议3月25日-4月5日播种。
老石说,他们那里种植双季水稻,今年7月,在快要播种晚稻时,有经销商来推销这一品种,说亩产可以达到1000斤,最早一批种子送来是7月7日,晚的送来时已经是7月中下旬。该品种一亩地需要4斤种子,每斤20元。 “由于时间匆忙,大家谁也没注意到外包装上的说明,匆匆就把种子下了地。 ”据老石初步统计,总共有近20户农民种植了这一品种,面积八九百亩。
可是到了收获季节,大家凭经验觉得减产严重,就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经过农业主管部门的测产,亩产只有400多斤,与经销商当初所说的亩产1000斤差距太大,农户损失可能达七八十万元。让他们不满的是,测产之后,经销商至今也没有给出一个说法。现在,水稻已经到了收割季节,可是大家都不敢割,担心割后没了证据,可是不割又怕烂了,农户们进退两难。
记者随后联系到种子经销商叶某,他认为,该种子可以作为晚稻种使用,外地曾有收割完烟叶以后再种植的,亩产也不低。问题在于,他曾经向购买种子农户承诺,种植该种亩产不低于村民自留稻种的产量。农业部门现在已进行测产,选了3个测产点,一个点亩产达1000斤,其余两个点都是400多斤,平均亩产600斤左右,他愿意补偿该产量与村民往年自留稻种产量的差距部分。其中有两户已经和他达成一致,剩余这部分农户,他也正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处理。
农户认为,经销商把早稻种当做晚稻种卖给他们,导致减产,经销商认为种子没问题,只是因为产量与他承诺的有差距。参与调解此事的千岭乡干部石某认为,农户和种子经销商对减产都应负一定责任,种子经销商作为业内人士,应该比较专业,不应该把早稻种当做晚稻种卖给农户,这是经销商的错。但种子外包装上明明白白地写着早稻种,农户应该心里有数,也不应该轻易相信经销商的宣传。至于责任的比例,就不好界定了,如果双方协商不好,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记者将该干部的意见反馈给老石,老石并不否认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但他认为经销商应该负主要责任,农户负次要责任,他希望经销商和有关部门能尽快处理好此事,他们也好尽快收割,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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