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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中,村干挖埂排水淹农田律师:受损农户有权要求村委赔偿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11-01 00:00 大字

[摘要]律师:受损农户有权要求村委赔偿

■本报记者胡明兵

今年,我很多地方爆发洪水,宿松县也不例外,当地洪水不仅给农民造成损失,还在地方上引发了一场关于损失赔偿的纠纷,这是怎么回事呢?

蔡某在宿松某乡镇种田,共耕种土地100多亩,其中有水稻、大豆、玉米。今年抗洪时节的6月底,村干为了保住其他农田,未经他同意挖断了圩埂,圩埂挖断后,他种的地立刻变成一片泽国,损失很严重。后来雨越下越大,到了7月上旬,大雨淹没了该地区所有的田地,也就是说即便村干不挖圩埂,他家的田后来也要被淹没。此后,他要求村里赔偿,村里不赔,村干部认为,他的田反正迟早都是要被淹的,并不是村里挖断了圩埂给他造成的损失。

本报法律顾问韩宝律师则认为,如果村里放水时有过错应该赔,不能以后来发生的天灾掩盖之前的人祸,这种情况下,是需要赔偿的。但最好的办法是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这位农民可以起诉村委会,由法院对此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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