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真格” “老赖”就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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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长春
周国庆
本报讯
欠债还钱,这道理大家都懂,可有些人偏偏就不这样做,即便是亲戚,她也一样耍赖。面对这样的人,只有用法律来制裁,她才会“乖乖”拿出钱来。宿松县法院刚刚执行完毕的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道理。
此案被执行人邓某的丈夫生前在福建石狮市开服装厂,因资金紧缺向其三哥张某甲和大哥张某乙借款,2010年4月15日张某甲汇款3万元到其丈夫的账户,2010年9月4日张某乙汇款4万元到其丈夫的账户。没想到张某乙在汇款后仅过了4天,邓某的丈夫因车祸死亡。更没想到的是,邓某对上述两笔借款均不认账,声称不清楚亡夫借款的事实,张某甲、张某乙二人为此与邓某发生矛盾,2010年10月19日经当地派出所、村干部处理,双方达成协议,张某甲、张某乙放弃部分债权,由邓某还款54420元,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协议虽然签了,但此后邓某一直未还款,无奈之下,张某甲、张某乙向宿松县法院起诉,法院依上述协议判决邓某还款54420元。判决生效后由于邓某未履行,两人于2011年7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立案后,立即按办案流程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在全县所有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邓某的存款,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邓某仅有1000余元存款。7月底,执行局三位办案干警冒酷暑到被执行人邓某家中执行,邓某手捧亡夫的遗像,声称法院找错了人,要找就找其亡夫,态度极不配合。执行干警报经院领导批准,依法将其司法拘留15天。
8月1日办案干警在拘留所询问被执行人邓某,邓某声称已身无分文,钱全部被儿子用掉了,没能力履行义务。8月2日办案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村组调查,调查到被执行人邓某在其夫死亡后领取20余万元赔偿金的事实。8月3日办案干警向院审判委员会汇报,鉴于被执行人邓某一味逃避债务,拒不履行,已有构成拒执罪的嫌疑,建议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8月8日宿松县公安局依法受理邓某拒执案,8月9日依法对邓某刑事拘留。慑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力,邓某的亲属在8月26日与两位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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