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万利息据为己有副行长栽了
□周国庆
本报讯
宿松县农村合作银行某支行的一名副行长,本来拥有不菲的收入和不错的社会地位,却因为一时贪念,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3年多的时间里,将300多万利息款占为己有,到头来自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罗某,女,45岁,宿松县农村合作银行某支行副行长。在2007年5月份办理一起利息支付业务中,偶然发现有机会贪取单位的钱财。于是她一方面利用自己管理利息业务的权限,另一方面在平时工作中趁同事不备之际窃得柜台卡及密码,在日结之际,利用监控设备关闭的间隙,进行利息业务操作,将所得利息款据为己有。
据悉,自2007年7月至2010年10月期间,罗某先后作案一百多起,涉案金额高达300多万元。目前,罗某已被宿松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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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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