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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并无关联?

安庆晚报 2010-07-07 01:04 大字

[摘要]市民希望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
能耐心解释

 

 

见习记者

 

余菲菲

宿松县的余旺友近日向本报热线反映,他日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但他对事故认定的无任何证件的另一方和他负有同等责任的处罚结果表示不满。

据余旺友介绍,今年5月21日上午8时30分左右,他骑摩托车赶往宿松县破凉镇,不料在一条较窄的乡间小路上与另一位骑摩托车的同乡正面相撞,双方均不同程度的受了伤。交通事故发生后,他和同乡被送到了医院进行治疗。然而就在入院后不久,宿松县交警大队破凉三中队的一名高姓警官在没有进行事故认定时就要求他先交钱,这让他感到很莫名其妙。而在事故调查处理时,查明该同乡摩托车是借的,也没有驾驶证和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余旺友说:“我的证件齐全,但是在事故中却要负同等的责任,我很不理解。但是高警官说这和证件无关。但是,没有驾照怎么能上路?路人的安全谁来负责呢?”

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了高警官。高警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不想和你讨论交通法规的问题,自己回家翻翻去。”随即便挂断了电话。

记者又于7月5日来到安庆市交警一大队,王大队长告诉记者:“交通事故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三类。交通事故应该按照其成因分析,有无驾照确实不是主导交通事故认定的唯一标准。但是,在事故中无驾照的一方应该在责任的认定时增加一档,即如果双方是同等责任的话,无驾照的一方应判定为主要责任,而另一方则为次要责任。”

对于余旺友在交通事故中认定的同等责任有没有考虑到驾照因素,记者在高警官的口中也不得而知。余旺友对于王大队长的解释表示可以接受。余旺友希望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能对当事人的疑问进行相关的解释,更希望没有驾照的朋友谨慎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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