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一男子客死异国未获足额赔偿
[摘要]警方提醒出国劳务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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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旺
王军
向波
本报讯
2009年10月期间,宿松县一名在加蓬务工的男子因突发疾病客死他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死者家属应获得一笔相应的赔偿款,事与愿违,死者家属至今仍未得到足额的赔偿,劳务公司拒绝的理由是,死者不是公司推荐出国,纯属私自出国旅游所造成。今年5月29日,死者家属来到宿松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向民警咨询了解处理此类问题的法律法规。
2007年9月份,家住宿松县的徐某,通过朋友介绍私自与张家港市某木业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前往加蓬工作,年薪为8万元人民币左右。由于徐某所签的公司不具备劳务资质,因此,徐某无法以出国劳务的名义在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到护照,只得以个人旅游的名义申请因私护照。2009年9月22日,徐某突然出现发烧、全身乏力等症状,后被送至加蓬当地中国人所开的诊所及加蓬国防部队总医院治疗,经诊断,徐某系尿毒症引起的贫血。此后,在加蓬国防部队总医院做全面检查和化验,显示徐某的肾功能不足。2009年10月4日,徐某经医治无效死亡。徐某发生不幸后,其家属多次找到派遣徐某出国务工的张家港市某木业公司,索要赔偿,该公司却以死者是自行出国旅游为借口,进行搪塞和推诿。后经多方协调,仅付给死者家属一部分费用。对此,死者家属非常不满,却又苦于找不出切实的法律依据。
5月29日上午,徐某的家属海某来到宿松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向窗口民警咨询了解处理此类问题的法律法规。大队领导及时接待了徐某的家属,并接受了咨询,建议徐某的家属通过正当合法途径,与我国驻加蓬大使馆或张家港市某木业公司联系,协商解决此事。据统计,安庆市每年都要发生多起类似事件。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上演,警方提醒出国劳务人员须通过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出国劳务,避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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