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刑事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咋样?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

新安晚报 2019-12-02 10:52 大字

本报讯11月27日,正在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专题听取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从4个方面进行了报告。据介绍,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刑事执行监督案件15.2万件,受理各类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039件。据了解,这是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刑事、民事执行是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薛江武报告说,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健全职能体系、组织体系和保障体系,积极培育执行监督新动能,守护好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在刑事执行监督方面,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7627件,监督纠正社会矫正履职不当情形4414件,纠正脱管488人、漏管162人,建议收监执行1176人。全省检察机关还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坚决防止“一押到底”现象,对在押人员可不继续羁押的,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7812件,被采纳7355件。对涉民营企业家案件做到每案必审,今年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5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4件,被采纳90件,避免或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围绕防止精神病人犯罪继续危害社会,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共监督纠正强制医疗未交付执行、擅自解除强制医疗等违法情形68人。

在民事执行监督方面,4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检察建议3063件,被采纳2402件,其中针对怠于履行执行职责提出检察建议1566件,法院采纳1242件;针对违法违规执行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42件,法院采纳401件;针对执行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955件,法院采纳759件。在余某某与何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该案判决1998年即已生效,但损害赔偿款未及时到位,潜山县检察院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对被执行人何某某采取执行措施,终使此案在判决20年后执结。围绕增强民事执行工作权威性,省检察院会同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协力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依法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504人。

据介绍,在推进执行监督过程中,安徽省检察机关还以专项监督活动为牵引,不断增强监督工作质效。2019年4月以来,在监狱、看守所开辟“第二战场”,集中开展“扫黑除恶、敦促自首、欢迎举报”活动,共发现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29条,“保护伞”案件线索89条。通过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实际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会同省高级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共清理纠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829人。通过开展虚假诉讼、非诉执行领域专项监督,针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套路贷”等申请执行虚假诉讼案件,督促法院及时纠正错误执行行为,提出监督意见34件,目前法院已采纳18件。通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专项监督活动,促进法院将16.44亿元的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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