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

黄山日报 2019-08-27 08:27 大字

黄山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本月31日开考

一、2018年考试试点情况

自2002年国家首次组织司法考试,到2017年,共经历了16次司法考试。黄山市因为每年报名人数不满500名,一直没有作为考区承担组织考试任务。2018年黄山市首次设置考区,并作为全国主观题计算机化考试五大试点城市之一,承担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计算机化考试的试点任务。

二、2019年考试变化情况

1.客观题考试方式有了调整。此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阶段考试分成两个批次进行,由于黄山市报考人数为513人,考试定为一个批次,即在8月31日考试。

2.主观题考试方式作重大调整。今年的主观题考试原则上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考生参加计算机化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方式考试。省司法厅将根据参加纸笔考试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并向社会公告。

3.两次报名人员有区别。今年的客观题考试报名和去年基本一致,但是主观题考试阶段的报名人员有两类:一类是今年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另一类是去年客观题成绩合格但是主观题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今年的主观题考试,但需要在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三、考试组织实施情况

市司法局将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考试实施期间交通出行、治安管理、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同时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发布考务工作信息及考点周边交通出行、餐饮住宿等服务信息,并提供应急服务。对于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不能完成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司法局法考办公室下载打印。考试期间,各考点将为临时遗失准考证的考生,提供现场打印准考证的服务。在进行入场核验身份信息时,对不能进行自助操作、完成信息比对入场的考生,监考工作人员将为考生提供人工核验,确保考生顺利参考。为畅通考生投诉渠道,市司法局将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监督电话:0559-2355357,举报电话:0559-2355473),对考生的投诉事项及时登记、及时回复、及时查处。

四、考试应注意的重点事项

1.考试时间。客观题考试8月31日举行,上下午各一场。主观题考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考试时长240分钟。

2.考区设置。客观题考试,每个省辖市设置一个考区。主观题考试阶段的考区设置将在客观题合格分数线公布后,根据客观题合格人数以及分布情况,由省司法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此外,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或生活地相对应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2019年在黄山市参加客观题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黄山市相对应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3.报名和交费。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由考生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资料及照片。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1日,交费标准为70元/人,实行网上交费。因网络或个人问题不能在网上操作的,可以按公告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到市司法局法考办公室现场报名并交费。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4楼,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59-2355357。

4.准考证打印。目前客观题考试准考证已开始下载打印,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客观题考试准考证(8月21日至8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主观题考试准考证。

5.合格分数线。9月7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6.放宽政策。今年,安徽省放宽政策地区为潜山市等20个县(区、市),但黄山市不属于政策放宽地区。

1-7月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一、工业生产继续回升、新兴产业保持领先。7月当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4%;1-7月份累计增长8.9%,增幅环比连续2个月回升。

分行业看:34个大类行业中有22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增长面为64.7%;15个行业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从工业产品产量看:统计的84种主要工业产品中,有51种产量保持增长,增长面为60.7%。其中,产量增速超30%的有16种、超50%的有14种。

二、消费市场增长稳定、新消费呈引领态势。7月当月,黄山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5%,增速比上年同期高3个百分点。1-7月份,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60.3亿元,增长12.5%,增速与上半年回落0.1个百分点,比全省水平高3.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9位。

三、固定资产投资平稳、民间投资拉动明显。1-7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6%,比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居全省第5位。自3月份以来各月累计增速均保持在10.5—12.5较快区间,且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对外贸易保持高增长,产品结构持续优化。1-7月份,外贸进出口在上年同期高基数的基础上增长25.5%,进出口总额达7.18亿美元,增速比全省高16.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位;其中出口额6.24亿美元,增长33.5%,对进出口增长的贡献率为107.3%,拉动进出口增长27.3%;进口额0.95亿美元,下降10.2%。

五、旅游市场量效齐升、龙头景区平稳有序。1-7月份,全市共接待游客4189.24万人次,同比增长14.2%,旅游总收入382.49亿元,同比增长15.3%,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2.1个和2.2个百分点;入境游客147.67万人次,同比增长9.3%,创汇4.56亿美元,同比增长10.6%。

六、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减税政策落实有力。1-7月份,全市财政收入77.8亿元,增长8.1%,增幅比全省高0.6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税收收入(全口径)53.5亿元,增长2.5%;非税收入24.3亿元,增长22.9%,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77.8%,拉动财政收入增长6.3个百分点。

七、人民币存款回落、贷款增速总体放缓。

存款方面,7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351.5亿元,比上月末减少24.8亿元,余额同比增长6.8%。贷款方面,7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916.3亿元,同比增长15.0%,比6月末回落0.8个百分点,增速已连续4个月放缓。

八、居民物价涨幅回落、工业品价格降幅扩大。7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3%,涨幅比6月回落0.1个百分点。

从八大类别看:7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5.9%,影响CPI上涨约1.78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上涨40.3%;畜肉类价格上涨13.7%;粮食价格上涨8.3%;鲜菜价格上涨1.4%;蛋类价格上涨6.9%。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五涨两降。

下阶段,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八字方针”,切实抓好“六稳”工作,确保经济企稳回升态势进一步巩固。

黄山市民营经济发展氛围渐浓

1-7月,民营主体增长较快。全市新增私营企业3556户,同比增长7.24%,实有私营企业2.58万户,同比增长15.01%;新增个体工商户8625户,同比增长35.06%,实有个体工商户8.16万户,比2018年同期增长9.89%。

民营工业稳步发展,民营创新有序推进,民营融资好于同期,民营贡献稳步增长。

1-7月,民营发展成效初显。黄山市在2018年度全省民营经济考核中,以76.36分位列全省第9,较上年度前移5位。

以上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我们开展了如下工作:

出台民营政策,完善工作机制。会同各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民营经济十大工程2019年工作计划、《黄山市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2019-2021)》,制定出台《黄山市民营经济工作机制》。

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核心竞争力。组织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5家企业、26个项目共获630万元资金支持。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2家。

紧抓载体建设,推进全面创业。抓开发区建设。1-7月,全市开发区实现经营(销售)收入368亿元,同比增长21.75%;实现税收收入19亿元,同比增长22.11%,新增开发区企业129户。实施“创业黄山”计划,上半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274万元,直接扶持自主创业人员430人,吸纳带动就业1097人。

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发展效益。实施“技术改造全覆盖”工程,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3.7%;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1.7%。

落实惠企政策,推进减税降费。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取消办税证明事项15条和深化增值税改革20条措施。上半年,全市累计为民营经济减免各项税收3.76亿元。

强化“四送一服”,破解要素制约。深入开展“四送一服”,1-7月,开展政策宣讲1242场次,参与企业13470家次;调研企业5011家次,召开座谈会605次,参会企业2975家次。对接535个要素项目,收集各类问题703个,截至目前已办结700个,办结率99.57%。

组织开展培训,提升企业素质。落实《2019年民营企业家培育工程工作计划》,大力开展技能提升行动。上半年,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561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34%,发放补贴321.51万元;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740人,发放补贴121.6万元。

完善法治环境,保障民企合法权益。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经济案件97起,法院系统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2791件,涉案标的额21.2亿余元。执结民营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343件,帮助民营企业实现债权1.07亿余元。目前全市为民营企业梳理各类法律事务100多个,涉及债权近亿元;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近1000家,组织律师协助企业处理相关民商事、行政案件等达800多件,挽回损失达22900多万元。

下步,市经信局将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技术改造全覆盖等十大工程,全力促进黄山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黄山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一、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1.排查摸底。全市共摸排各类培训机构353家,梳理甄别出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207家,其中“证照不全”、有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机构201家。(因2018年11月前,安徽省未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主体一直未明确为教育部门,因此相当一部分培训机构以“教育咨询”名义超范围开展校外培训业务。)

2.集中整治。到2018年底,黄山市如期完成了年度整改任务。201家“问题机构”中,56家机构达到设置标准领取办学许可证;56家机构不再从事学科培训,转为托管机构;21家机构停业整顿;68家机构被停办或取缔。

3.督促检查。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126家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累计关停各类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80余所,所有机构信息均录入教育部开发的“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同步公布黑白名单和举报电话,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态势逐步形成。

二、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重点内容

《黄山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12月正式印发实施。本办法共7章31条,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设置审批、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要求。

1.校外培训机构是指:面向中小学生实施的,与学校文化课程相关或者升学考试相关的辅导活动的非学历教育机构。

2.审批权限:审批实行属地化管理,强化市级统筹,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

3.须办理的证照: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都应该达到“证照齐全”,“证”指的是教育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照”分为两种,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应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应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018年以后在黄山市范围内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均选择营利属性)。

4.命名和办学场所: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一般命名为:某某培训(课外培训、课外教育、辅导等)学校(或中心)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使用简称。为体现学科门类和办学特色,可使用行业表述用语,如“某某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但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外文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中文名一致。

场所设置方面。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层等不得用于办学;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办学场所楼层根据招生对象不同,小学生、中学生分别限制在4楼、5楼以下(含)。

5.师资要求:各机构须在显著位置公示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2018年以来,全市共查处4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或违规办班行为,对参与的6名教师给予了处理。

6.收费标准及周期: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实行自主定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的费用。

7.监督管理:对未依法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开办校外培训的,一律停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对其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年检制度。

三、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家长要高度关注子女在校外培训的安全,选择有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欢迎各位家长监督、举报。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542422。

本版文字整理图片摄影/汪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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