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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电损费”收得是否合理?

安庆晚报 2014-05-13 14:56 大字

 

5月6日上午,居住在潜山县财富广场小区的许先生来电:我们小区因供电设施不合格,开发商一直未将电力设施移交给供电部门,许多居民和门面房业主被收取“高价电”。另外,小区地下室的油式变压器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晚报记者

 

汪秀兵

用着“高价电”

睡在“火药桶”

许先生告诉记者说,2009年,一些居民陆续入住潜山县财富广场小区。“我们入住小区后,才得知这个小区的电力设施未移交给供电部门,每月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

许先生说,物业公司每次交给居民们的“电费缴费通知单”上,都有“电损分摊电度”一栏,上面写有具体的度数。“有的居民每月‘电损分摊电度\’高达几十度,有的门面房业主的‘电损分摊电度\’甚至超出500度。”

许先生说,如此“高价电”,居民们实在用不起。“有居民为此提出异议,不愿交纳‘电损分摊电度\’,但遭到物业公司强行断电。”

“我们不仅用着‘高价电\’,而且每天还睡在‘火药桶\’上。”许先生说,今年农历正月初四晚上9时许,小区电表箱突然起火。“当时消防队员在扑火时,对居民们说,他们也不明白电表箱怎会安置在紧急疏散通道口处。”

“对于‘高价电\’和电力设施安全问题,小区居民们多次到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得知当初开发商在小区地下室安装油式变压器,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许先生说,一旦油式变压器“出事”,极有可能有油喷出或泄漏,造成火灾,甚至爆炸的可能。

5年来

小区居民在困惑中坚守

5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潜山县财富广场小区。在一些居民出示的电费缴费通知单“电损分摊电度”一栏上,记者看到大多数住户每月在几十度以上,有的门面房业主超出500度。

在居民们的引领下,记者来到该小区A栋楼地下室,变压器房就设置在这里。一名居民告诉记者说,这里的变压器为油式变压器。由于房门上了锁,记者未能进入查看。

记者随后来到财富广场小区物业公司,但该公司有关负责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潜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该小区开发商———安徽华发置业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的电话,记者拨通后,对方也称没有时间接受采访。

一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说,物业公司当初在“拉闸断电”时,有居民为此拨打了“110”。民警来到现场后,指出小区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对居民家“拉闸断电”。

采访中,有居民告诉记者说,当初他们在购买房屋时,开发商曾承诺水电“一户一表”到户,还收取了相应的费用。“可我们搬进后,并不是这么回事。为此,我们向多个部门进行反映,但至今都没有结果。”

“责令改正通知书”

成了一纸空文

潜山县供电局办公室郝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财富广场小区的电力设施移交到供电部门,他们是不会收取居民们这样的“电损费”。“不是我们不想接手财富广场小区的电力设施,而是不敢接手这个‘烫手山芋\’。”

“这个小区电表和线路均不符合供电要求,且大楼地下室的变压器为油式变压器。而这种变压器安装在地下室,存在着安全隐患。”郝主任说:“不能将安全隐患留给居民,开发商应将地下室油式变压器换成干式变压器,或者将地下室油式变压器移出小区。”

郝主任说,对于小区居民们的反映,他们会认真对待,并给开发商一份整改材料,希望他们尽快整改到位,达到国家电力安全标准。“这样,我们就能接手这个小区电力设施,消除居民们的烦恼。”

采访中,有居民向记者出示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复印件。这份“通知书”是由潜山县房地产管理局下发给安徽华发置业有限公司和潜山县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中要求安徽华发置业有限公司限期做到“由供电部门对最终用户实行装表到户,收费到业主”。下发时间为2012年9月。居民们告诉记者说,可他们一直未整改到位,也未将小区电力设施移交给供电部门,使得这份“通知书”成了一纸空文。

财富广场小区电力设施何时能移交到供电部门呢?潜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称,这事还需要协调。对于财富广场小区电力设施安全问题,潜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华副局长表示,将过问此事。

业主不交纳“电损费”,物业公司有权“拉闸断电”吗?安徽安联律师事务所郑柏星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的提供者,仅能接受供电单位的委托,代收电费,无权停止对业主供电。“如果物业公司强行断电,造成业主无法正常生活和经营,则侵犯了业主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若造成损失或者对日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业主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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