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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买房 质量纠纷怎处理?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1-09-13 12:35 大字

“我是潜山财富广场住户,入住后发现多处漏水,致使墙面发黑发霉,地板变形,损失较大。”最近,记者接到潜山县梅城镇一消费者投诉。

近段时间,反映类似问题的不仅仅是梅城镇这位读者。当前,不少乡村消费者投诉,说自己多年积攒“血汗钱”在城镇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后,却发现房子质量出现了问题,抑或已装修好的新居,因邻居违反装修规定,导致自家房屋漏水、专用管线损坏等,给自己生活造成不便。遇到这些问题,消费者如何维权?为此,记者采访了省住建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据了解,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在工程验收通过后出现的开裂、渗漏等工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限内,开发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因发生超过设计标准的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或者因使用不当造成建设工程损坏的,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此外,有购房者咨询,他们刚搬进新居居住,没想到邻居违反装修规定,导致他家卫生间漏水,甚至危及自家房子安全。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根据有关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一般来说,只要是混凝土浇筑而成的部分都是承重墙体或结构柱体,按规定不能擅动;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如果邻居违反以上规定装修,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或商品房所在地县级建设部门投诉。同时,对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的,可采取诸如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保留证据,再找邻居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起诉到法院维权。

如果建筑质量在房屋保修期外出现问题,业主可以到所在物业公司反映,求助“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该资金是购房者自己缴纳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原因进行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此外,对防盗门、窗等材质有怀疑的,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申请鉴定。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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