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七市消保委联合发布住宅装修消费警示
本报讯(许建静 孙照柱)针对装修行业中部分经营主体资质欠缺、偷工减料、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10月22日,市消保委联合联合安庆、马鞍山、芜湖、宣城、池州、黄山市消保委共同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装修服务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装修服务前,应“理性选择”。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单位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可靠、服务优良的企业,并查验其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是否齐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货比三家,避免冲动消费。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应明确、详细、可操作。
装修服务中,应“跟踪了解”。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更改或者经营者的新承诺,消费者应要求把更改和承诺的内容形成文字并双方签字确认。在施工过程中,跟踪了解装修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工程报价、材料品牌、标准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竣工后,对完工工程应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装修服务后,应“有效维权”。消费者要与装修单位签订工程保修协议书,明确保修项目、保修期限等相关事宜。特别是装修单位负责购买、安装的材料和产品,一定要仔细核对品牌、型号等信息,防止偷梁换柱。一旦发现经营者有违反合同的情况,应及时协商解决,或保存合同、票据、照片、视频等证据,向消保委及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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