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公议会评议大气环境执法

安徽日报 2020-01-07 07:03 大字

近日,安庆市大观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司法局召开群众公议会,由5名群众公议员对1起汽修企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议。

去年12月18日,安庆市大观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某4S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对喷漆、调漆工序未设置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执法人员将喷漆房依法查封,责令企业整改并处以1.8万元罚款。群众公议会上,在查阅行政处罚卷宗,听取执法人员说明、行政相对人陈述后,群众公议员发表评议意见,认为本案处罚依据适当、程序合法、应予处罚,企业应遵守环保法,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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