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首批涉及106项涉企行政审批

安庆晚报 2019-02-12 09:42 大字

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将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进行管理。

本报讯(杨基福记者项珍)为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安庆市正式印发《安庆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记者了解到,安庆市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第一批106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将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进行管理,进一步推进涉企证照审批联动,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突出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让更多的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

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的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自由落体”。全面复制推广“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协同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业务协同,实现全市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综合执法等部门间的信息归集共享与有效应用,构建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监管闭环。

根据审批和监管权限,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第一批106项涉企审批事项,对应了安庆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21个行业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部门针对改革事项,逐一制定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的具体措施,同时向同级工商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确保审批方式透明公开和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有效。目前,市工商质监局已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对各部门制定的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措施进行了公开公示。

下一步,安庆市将严格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与“照”的功能,推动“照后减证”,持续精简涉企证照,促进市场主体蓬勃发展,为安庆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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