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销售环节 食品安全示范店
本报讯(汪海洪记者白萍)记者日前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安庆市将开展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每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20家。
据了解,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标准须符合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合法规范、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规范。按照安排,10月底前食品经营者可自愿申请,11月底前通过各级食药品监管部门检查达标的食品经营店将被命名为“食品安全示范店”。监管部门将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准入退出机制,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拒绝改正的,取消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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