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以办信用卡为名诈骗 小伙被罚六千元

安庆晚报 2017-06-15 12:04 大字

本报讯(胡芳记者周国庆)以办信用卡为名诈骗。7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朱某某诈骗一案。认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单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某,男,95后。2016年11月10日,被告人朱某某以帮助被害人李某办理信用卡为由,骗取李某现金1000元和一部苹果7手机(经鉴定,价值4818元)。之后朱某某将手机抵押给他人。上述所有钱款被朱某某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案发后,被告人朱某某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李某1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5818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朱某某归案后至庭审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其所骗财物已全部赔偿给予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的上述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以上判决。

新闻推荐

人正利用三块广告展板向居民高价收购钱币和名酒。记者从金融部门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中的人民币”。而流通中的人

6月6日,在迎江区宜城路百花亭佳苑小区门口,一年轻人正利用三块广告展板向居民高价收购钱币和名酒。记者从金融部门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中的人民...

安庆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庆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