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墩镇:让监督的拳头攥得更紧

日照日报 2018-09-18 02:58 大字

本报岚山讯(通讯员 刘青汉)“以前没把拖欠承包费当回事,觉得手头有钱了再交也不迟,听了镇里的廉政宣讲后,我认识到自己也是被监察的一份子,拖欠承包费也会被追究责任,干部就应该有干部的‘样\’。”交上欠款后的黄墩镇村干部老卢一脸轻松,现在把拖欠的承包费交上后,自己觉得腰板也直了。

据悉,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中,黄墩镇纪委、监察室发现部分村存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侵占村级集体资产、拖欠承包费、账物不清等问题,其中涉及不少监察对象,群众意见很大,直接影响了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对此,该镇纪委、监察室主动作为,积极发挥监督作用,通过到村开展廉政宣讲、个别谈话、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做实做细监督工作。同时,还制定出台了《黄墩镇关于动员农村党员干部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主动整改问题的通知》,要求各村党员干部带头整改,重点查摆是否存在侵占集体资产、拖欠承包费等问题,非党村干部、民兵连长、村民小组长、报账员等新纳入监督范围的监察对象也要对号入座,自查自纠。“通过“三资”清理,理顺了账务,理清了关系,消除了民愤,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纪委、监察室介入,在面上有极强的震慑作用。”粮山二村党支部书记朱庆福说。

据悉,在此次活动中,镇纪委、监察室到村开展廉政宣讲10余场次,组织签订承诺书2252份,约谈12人次。截至目前,全镇已征收党员干部欠款94.96万元。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黄墩镇纪委、监察室根据区纪委监委授权,立足职能定位,将全镇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实施监督监察全覆盖,组织开展廉政建设警示教育1次,督促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机关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7项,有效地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规矩意识。

“镇监察室成立后,把以往处在监督‘空白地带\’的镇村非党员公职人员和村干部列入监察范围,进一步织密了监督监察网,也让我们的监督名正言顺,工作起来底气更足了。”黄墩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张永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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