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群众信访举报交办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2017年5月27日)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安庆市潜山县余井镇天圣村的东森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晚上烟囱冒的烟呈黑色。安庆市大气1.投诉人反映的潜山县东森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屑竹屑制碳加工。经初步调查,该公司始建于2011年,现有碳化炉2座,无配套烟气处理设施,未办理环评审批及相关手续。
2.5月20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中,碳化炉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直接高空排放,无任何烟气处理设施。
属实1.5月21日,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生产设备及配电系统进行查封。
2.5月23日,县环保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拆除烟囱及窑炉等相关生产设备。
3.5月24日,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以五万元罚款,并组织对其烟囱及窑炉等相关设备进行拆除。
4.5月25日,县环保局联合余井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核实,该公司已拆除烟囱1座,窑炉5座,其余设备正在拆除中。
无?
责令整改,处罚5万元(告知阶段)
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恒源工业固废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1.原名宏伟炉料厂,2010年因工人、周边居民铅中毒,关停,2016年改为此名,加4座炼铁炉子后重新投入生产。
2.生产时空气有臭味、粉尘,噪声很大。
3.沟塘的水面上有灰尘,影响居民生活和农作物生产。
4.县环保局曾让该厂停产整顿,该厂为逃避检查,把原料拉到厂外堆放。
5.在检查前,该厂都会接到通知,进行打扫卫生、停产。投诉人认为县、镇每次检查都是走形式,希望督察组能到现场调查处理。
安庆市大气
噪声
其他
1.该公司使用的是1座10吨/小时长炉龄水冷冲天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
2.2016年12月该公司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废气、噪声排放达到相应标准。2017年3月10日县环保局安排对其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监测结果已在县环保局网站公开。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3.2017年4月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停产整改,在停产整改期间,该公司对车间进行封闭,增建了原料棚,露天物料得到清理,厂区进行了硬化和绿化,完善了初雨水收集系统。
4.经查,该公司为完善厂区二期约6000平米原料棚建设,将厂区内部分原料运到其他公司场地暂存,所有暂存物料已抑尘网覆盖。
5.经查,未有提前通知行为。县环保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对企业通风报信行为,如发现此类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该公司属于怀宁县环保局重点监管企业,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会不定时现场检查。
部分
属实
2017年3月25日,怀宁县恒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怀宁局提出的原料堆放不规范、车间未完全封闭等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总投资300余万元,积极实施了整改。
2017年5月9日下午,按县政府要求,月山镇政府、县发改委、安监局、环保局负责同志及技术人员成立工作组,对怀宁县恒源工业固废再生利用公司落实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进行了实地勘察,同意通过验收。
无?
责令整改(重复投诉)
桐城市双港镇在山明村违法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一期征用33.9亩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明和环保评估手续,第二期征用30亩左右现在插上秧苗。多次向城建局反映,无人过问。安庆市其他经调查,举报人所称双港污水处理厂是正在建设中的桐城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与第1990号转办单反映的为同一企业。
该项目位于桐城市双港镇山明村。采用PPP方式建设,一期划拨36亩土地用于日处理1万吨的污水处理主体工程。该项目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并审批。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已对土地使用进行了预审,建设项目土地、选址、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各项手续齐全。目前工程即将完工,二期土地尚未征用。
不属实 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桐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征用和环评手续齐全。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无 太湖县牛镇镇龙湾村龙湾灰砖厂污染村内一条通往华亭湖的小河,该小河是村民的饮用水源,同时该砖厂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安庆市水
大气
噪声
太湖县牛镇镇龙湾村境内从事灰砖生产的企业有两家,分别为太湖县三和广厦制砖有限公司和太湖县鑫隆建材公司。
1.三和广厦制砖厂因生产经营不善等原因,2016年8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17年1月23日。
2.鑫隆建材公司2014年建设,生产至今。
3.经查,两公司均位于2009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的太湖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生产过程中有粉尘、废水等污染物排放。
属实5月26日,县环保局对两家公司分别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其对拟责令关闭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目前,供电部门已对该两家企业采取停电措施,其中鑫隆建材公司已拆除部分生产设备。下一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县政府将依法责令关闭。
无责令整改2家,处罚2家1.望江县祥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夜间生产过程中,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2.安庆市巢安水泥有限公司夜间生产过程中,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3.望江县太华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噪声污染严重。
安庆市扬尘
噪声
1.望江祥隆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商品混凝土,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该公司骨料场、搅拌楼和传送带均采取密闭措施,场区进行了道路硬化和绿化,骨料场设有喷淋设施,夜间不生产。
2.安庆市巢安水泥有限公司为避峰用电,通常为夜间生产,配套建设除尘和喷淋等设施。其粉磨站和矿粉生产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
3.望江县太华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望江县华阳镇翠岭街,主要生产机械设备。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紧邻居民区。
属实1.县环保局对太华机械设备制造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罚款2万元。
2.5月21日夜间和22日,县监测站对巢安水泥及祥隆混凝土的扬尘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无责令整改,罚款2万元(告知阶段) 安庆市太湖县寺前镇佛头寺村蔡庄请求解决吃水难问题,吃的水都是黄锈水。安庆市其他1.经查,“佛头寺村”应为“佛图寺村”,投诉反映该饮水问题的应为寺前镇佛图村村部村庄整治点购房户方进中、方家模等2人。
2.该二人原为寺前镇佛图寺村原方屋组人,2008年该2户在村庄整治点购房后,联合购房户中的18户集资、并由方进中等承包修建水井,为该20户集中供水。因该20户自建水井取水口位于佛图寺村胡屋组的长洼沟山沟,并建有蓄水池两处。因该自建水井长期以来缺乏管理、无人维护,在大雨天气该自建水井就会混入泥沙,出现浑浊等情况,即投诉人所称“黄锈水”。
属实5月23日下午,寺前镇政府召集佛图寺村两委及方进中、方家模两户代表进行了商谈,达成以下处理意见:
1.由方进中、方家模等自主重新选定饮用水的取水位置,自主拟定改造时间,水利站免费为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重新铺设的取水管道由镇政府负责免费采购,重新打井的工程费用由镇政府补助5000元。补助资金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到佛图寺村委会,由村委会支付给方进中、方家模等户。
无1.安庆市潜山县源潭镇长和村周边正在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2.质疑公示信息不完整不清晰,要求相关部门作出合理说明。
安庆市其他1.潜山县源潭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建设地点位于潜山县源潭镇长河居委会区域内。该项目在今年安徽省环保督察期间被列为潜山县突出环境问题,要求潜山县积极落实整改,须于5月20日前动工建设。源潭镇政府于5月15日开始对项目建设地点周边环境进行勘探,着手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主体工程未投入建设,待手续完善后正式动工。
2.该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报告表)2016年10月委托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2017年4月12日县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邀请了3位当地群众代表。2017年5月5日县环保局受理该项目,在潜山县政府网站对该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受理日期、联系电话、报告表全本进行了受理公示,该公示文本内容全面完整。
属实5月22日,县环保局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了源潭镇污水处理厂专家意见、卫生防护距离包络路线图、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周边关系图、源潭镇总体规划图、项目地下水分区防治示意图。
5月23日上午,县环保局、源潭镇政府、环评单位相关人员到源潭镇污水处理厂周边进行群众走访,共走访了项目防护距离内2户,非防护距离居民3户,向周边群众详细介绍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情况。经走访,周边群众主要是想了解该项目防护距离,想通过信访解决非防护距离内的个人诉求。
无 安庆市迎江区老峰镇方兴苑小区东南方向300米左右有一水稳搅拌站生产过程中扬尘、噪声污染严重。安庆市扬尘
噪声
1.该信访件与第二十一批受理编号2456为同一问题。
2.举报人所述的搅拌站属于“四路一沟”工程料场,是临时性的级配碎石加工场地,现场没有环保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存在粉尘、噪声污染现象,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实开发区建管中心对四路一沟项目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要求该单位立即按照混凝土搅拌站整改标准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在6月10之前全部完成。整改达标且验收合格后申请复工。同时向业主单位宣传说明环保有关政策,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如拒不停业整改,顶风生产,经开区管委会将立即予以取缔。
该混凝土搅拌站已于5月20日停工,目前正在开展环保整改工作。
无责令整改(重复投诉)宜秀区杨桥镇花山村:
1.杨桥镇干部渎职腐败乱作为。
2.藕花赛渔场破坏国土、破坏“三农”、破坏水利、破坏环保。
3.元沟圩渔场养鱼增氧泵噪声扰民。
安庆市噪声
其他
1.藕花赛水面是9年前公开对社会发包,纪委等部门未接到任何有关干部违纪举报,没有暗箱操作等“渎职腐败乱作为”的行为。
2.2010年,经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同意,在藕花赛东面花山村团山取土建设荒滩复垦项目,经现场查看,该取土区无水土流失、生态植被良好;藕花赛始终是水产养殖水面、农民农业水产灌溉取水水源,使用用途和现状未曾改变;2010年藕花赛水面东面围建精养鱼塘,在疏浚东面排洪沟的同时,也对藕花赛北面梅林西闸进行疏浚提升,经历2016年特大洪涝,证明现有排洪能力完全可以满足藕花赛的防汛排涝需要;藕花赛经采样监测,藕花赛湖满足渔业水质标准。因此,投诉人反映的藕花赛渔场破坏国土、破坏“三农”、破坏水利、破坏环保问题不属实。
3.5月21日上午,宜秀区环保局会同杨桥镇政府及花山村到元沟圩渔场进行现场调查,在距养渔场最近的居民户进行噪声监测,增氧泵开启后噪声监测值为50.5dB,未超标。
部分
属实
宜秀区已要求养殖户合理安排增氧泵开启时间及频次,以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无 安庆市怀宁县江镇镇日新村有生猪养殖厂和养鸡场,负责人破坏树木,造成水土流失。养殖粪便直排,导致村跃进村民组3口池塘黑臭,庄稼无法耕种,鱼虾死光。安庆市生态
水
1.怀宁县日新生态养殖场现存栏生猪200头、饲养土鸡60只,月用水量约100吨,该养殖场无相关手续。
2.猪粪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外池塘,养殖场下方池塘水体发黑发臭,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县环保局于5月21日对养殖场内废水和场边池塘水现场采样,均超标。监测结果已在怀宁县环保局网站公开。
属实1.县环保局于5月22日下达了《监察通知》,责令该养殖场停止运行,限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搬迁工作;对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和废水超标排放行为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
2.县农委于5月22日下达了动物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尽快关停搬迁。
无责令整改,处罚2万元 安庆市怀宁县开发区附近居民经常在半夜被一股浓烈的气味呛醒,导致身体不适,疑似工业园企业存在半夜偷排废气的行为。安庆市大气1.经查,怀宁县经开区位于县城城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园区内主要产生废气是化工、塑料制品加工、人造板制造、复合地板加工等行业,企业产生的废气对城区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影响,特别是夜间,雍翠园、宁兴花园、独秀花苑、怀中等区域感觉明显。接到交办件后,怀宁县环保局对开发区重点企业进行夜间巡查,未发现工业园区企业半夜偷排废气的行为。
2.为动态掌握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已在怀宁县城市执法局市容中队办公楼建设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立PM10、PM2.5、SO2、NO2、CO、O3六个监测指标。监测结果每天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
部分
属实
1.怀宁县高度重视近期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各部门已对园区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园区所有燃煤锅炉停产改造。
2.怀宁县环保局设立了24小时值班环境投诉热线,对群众夜间投诉,县环保局邀请群众参与对企业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无 安庆市怀宁县清河乡金山村白云石厂督察反馈是停业整顿,现已立案。村民担心会死灰复燃。要求坚决关停。查处当地有关部门的非法行为。安庆市其他1.该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8月15日经县环保局审批因厂群矛盾和法人中途变更,一直不正常生产,未经竣工环保验收。
2.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期间,整改结束后,经县政府组织现场验收符合要求,同意方可恢复生产。
部分
属实
2017年5月14日县环保局对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和处以贰万元罚款。
整改结束后,企业需提出书面报告,经县政府组织现场验收符合要求,同意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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