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群众信访举报交办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2017年5月24日)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
情况
备注1.安庆市宜秀区916公馆东苑旁有不明来源污水进入神灵潭,造成潭水受到污染。
2.迎江区渡江路渡口至安庆石化油气码头之间存在数家石材加工企业,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
安庆市水
扬尘
1.神灵潭原名陈家团,位于大桥街道境内,面积约300余亩,原是叶祠社区农业灌溉当家湖,现在租赁给个人从事水产养殖,其水体功能主要为渔业及景观用水。西侧与原大寨沟相连,东侧与新河沟相连。自城市建设以来,至今的湖面面积约百余亩,现在的大寨沟改道从大桥连接线旁进入神灵潭。神灵潭周边无工业企业。因管网破损,凯旋尊邸小区部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网进入神灵潭。
2.2017年5月19日,迎江区环保局对安庆市迎江区福盛石材经营部、嘉联石业、隆辉石材经营部中转销售、恒润石材经营部、瑞发石材经营部石材切割5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均存在环保手续不完善、道路扬尘重等环境问题。
属实1.5月18日,区环保局对神灵潭湖水进行了取样送检,显示,化学需氧量超标。目前,大桥开发区已联系配合北排公司采取临时性措施对管道污水进行抽排,对破损管网进行抢修。
2.区环保局约谈了5家企业负责人,并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长江水陆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石材加工厂管理方)也制定整治方案,要求经营户限期整改。
无?
责令整改5家
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广村村怀宁县鑫泰矿业有限公司:
1.生产过程中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2.同时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淤塞河道,影响当地饮用水安全。
安庆市扬尘
噪声
生态
1、怀宁县环保局于5月18日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及运输道路未硬化,部分渣土未覆盖。2017年5月21日下达了《监察通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和处以贰万元罚款。
2、经查该公司采矿区及道路两侧泄洪沟管理不规范,沟内有淤泥;矿区下游无饮用水源,2014年10月25日公司出资1.5万元为周边居民开通了自来水,厂区旁池塘水主要用于农业灌溉。
部分
属实
在停产整改期间,该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实施了以下整改:一是为减少扬尘污染,对原料堆场场地硬化、露天原料抑尘网覆盖,喂料、破碎机、圆振筛以及出料皮带口进行封闭,安装喷淋系统;二是为遏制水土流失建设1个400立方米的淤泥沉淀池,对采矿区及道路两侧的泄洪沟进行清淤,矿区范围内栽种2000棵水杉及200多棵其他树种。
整改结束后,企业需提出书面报告,经怀宁县政府组织现场验收符合要求,同意方可恢复生产。
无?
责令整改,罚款2万元(告知阶段)
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安庆市福润禽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
1.烟尘污染严重。
2.异味污染严重。
安庆市大气1.经查,反映的烟尘问题来源于该公司采用一台2t/h燃煤锅炉。根据《太湖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中“2017年底前,完成所有燃煤及其他非清洁能源小锅炉淘汰工作”的工作要求,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正在对锅炉进行改造,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生物质或者电加热锅炉),预计于2017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2.经查,该公司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来源于活鸡装卸到车间平台的停留过程(挂鸡台)及污水处理站处的固废堆场。因该公司车间布局依托于原肉联厂,挂鸡台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5月21日,县环保局下达《监察通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实施全面整改,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属实 目前,该公司已全面停产,正在就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工作结束后,太湖县政府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验收不通过不复工。无责令整改 安庆市望江县华阳镇新西社区西侧四五百米的环保所垃圾场污水排到农田。安庆市水 经查,现场未见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外排。2016年12月17日,《关于望江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望江县环保局审批(望环验〔2016〕18号)。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暂存于8000m3的调节池内,日常采用渗滤液处理车(30吨/日)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但由于该区域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受到当地村民阻止,未能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按规划,处理后的渗滤液通过该区域污水管网排入县污水处理厂。2017年3月29日我县对处理后的渗滤液进行采样监测,排放标准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部分
属实
已取水样送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望江县环保局已函告城管局,要求保持渗滤液处理车正常运行,加强环境管理,未经处理达标,不得向外环境排放污水。县政府相关部门正在与群众协商解决污水管网建设问题。
该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污水将通过管网进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无 安庆市大观区十里铺乡袁柏村境内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正在迁建的油品码头位于主城区上游10公里处,存在选址不当,建成后将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安庆市其他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请督促整改安徽省安庆石化油气管线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通知》(安委办函〔2014〕9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皖安办〔2015〕22号)精神,根据安徽省政府安委会、全省油气管线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安庆市委、市政府会同安庆石化一起,依法依规推进了安庆石化危化品码头及油气输送管线迁建项目建设。不属实1.迁建项目选址科学合理。2014年7月,安庆石化委托相关机构联合开展安庆石化危化品码头及油气输送管线迁建项目选址论证工作,编制了《迁建项目选址报告》。经专家论证认可,初步确定了将安庆石化现有两处危化品码头集中迁建至现液态码头上游的西门沙漠洲方案。经安徽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论证后认为迁建项目建设符合城乡规划发展要求,并于2017年2月22日正式批复同意项目选址方案。
2.迁建项目不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为了改善迁建项目实施后城区生态环境,安庆市政府组织实施了城区备用水源建设,将于2017年底建成投用。同时,还启动实施了将城区现有二、三水厂取水口上迁至沙漠洲上游工程,确保迁建项目实施后城区居民用水安全。迁建项目实施后,安庆石化现有两处危化品码头及两组穿过安庆城区的油气输送管线将全部停用拆除,原东门五里庙油品码头拆除后所占用的长江岸线将完成恢复为生态岸线。
无 安庆市桐城市孔城镇九年村叶店队东南角的养猪场气味难闻。安庆市大气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为桐城市升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12月,该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年产5万头仔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安庆市环保局审批,但未获批准。
经现场查看,厂区占地面积约230亩,猪舍离最近居民户约220米,共约6户;北侧正在建设黑膜沼气池,约18000立方米;厂区内污水管网正在建设、猪粪随意堆积,无任何处理措施;东侧围墙外设有临时管道用于排放清洗猪舍污水,直接流入下游孔城河。
属实 针对该公司无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且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即开始从事生猪养殖经营等行为,桐城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一是重新申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收集、处置猪粪、猪尿和清洗污水,减少恶臭气味;三是加快施工进度,限期建成污染治理设施。桐城市环保局将对该公司相关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无责令整改安庆石化危化品码头迁建:
1.该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但已通过环评,问该项目为什么能够通过环评,通过的理由和依据。
2.该项目对长江水道造成淤塞,对防洪、航运造成影响。
3.同时要求8.8公里管廊带可以考虑给予拆除。
安庆市1.目前,迁建项目环评工作正在履行报批程序。
2.工程所处河段河床呈冲淤交替,工程前沿深水槽展宽,深泓偏左岸,水域条件良好,具备码头工程建设的水域条件;在现行航道布置及航标配布条件下,拟建泊位水工构筑物及船舶停泊水域未占用现行主航道水域,但对习惯性沿左岸上行船舶航行有一定影响,在工程建设码头上下游适当位置设置专用航标,提示航行船舶与码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河演分析表明:近期拟建工程河段总体河势基本稳定,拟建工程对所在河段的河势及行洪影响较小。数模计算结果表明:拟建工程实施后,对工程河段的洪水位和流速影响不大,影响范围主要在工程附近区域。
3.安庆石化现有的两处危化品码头及两组穿过安庆城区的油气输送管线,目前都在生产使用之中。
不属实1.环保部对安庆市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现已正式出具《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回执》,近期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安庆石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编制了航道影响评价和防洪影响评价。航道影响评价经长江航道局组织专家评审于2016年6月27日批复同意。长江水利委员会收到防洪评价报告后于2016年3月23日组织召开了迁建项目防洪评价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结论:基本同意《报告》关于拟建工程河段河演分析的结论。
3.迁建项目建成后,原有管廊会全部拆除,将可以彻底消除城区长输管线安全隐患。
无1.安庆市怀宁县石牌镇水果批发市场旁有一露天垃圾场和一旱厕,污染严重。
2.永兴街与通往庆洲路之间有一河道,里面填满了垃圾,污染严重,影响附近的居民生活。
安庆市垃圾1.怀宁县环保局于2017年5月18日现场检查发现旱厕污染情况属实,露天垃圾场垃圾正在清理。
2.经查此河道为刁子河与庆洲河的一条渠道,上世纪八十年代因老百姓建房造成渠道堵死。现渠道上生长大量杂草。
属实1.怀宁县石牌镇政府于2017年5月20日对旱厕内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一是现场拆除露天垃圾池,对拆除后的场地进行了硬化;二是给临街商、住户配发垃圾桶,要求各商、住户垃圾分类,装袋入桶;三是全镇旱厕改水厕规划正在启动。
2.怀宁县已要求相关单位清除了刁子河与庆洲河渠道内杂草。
无 安庆市望江县望江二中东侧的维也纳国际城开发项目,施工地渣土未覆盖,造成灰尘很大,同时施工噪音大,影响周边学生学习。据投诉人了解该施工地无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安庆市大气
噪声
其他
该小区位于望江二中北面,工地有试桩机8台,5月17日检查时未施工;工地现场渣土未覆盖,但工地周围已建设了围挡,围挡外的绿化和亮化(路灯建设)工程正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处于批前公示阶段,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属实 望江县环保局于5月7日对该项目所属桐城市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望江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住建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17日,现场检查,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部分渣土已进行覆盖及绿化处理,项目周边建有密闭围挡。无责令整改 安庆市望江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出口自动监控数据长期造假。安庆市水 5月18日县环保局开发区分局现场核查,档案显示2016年至今,历次比对监测在线数据符合标准,仪器合格。5月19日由第三方监测公司再次进行比对监测,结果显示为合格,未发现污水处理厂出口自动监控数据造假问题。不属实无? 安庆市怀宁县平山镇石牛村黄山组牧之金养猪场废水直排,异味污染严重。安庆市水
大气
1.怀宁县环保局于2017年5月17日现场检查养猪场污水处理系统氧化塘距离群众较近,气味对周边有一定影响。养猪生产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进入三级氧化塘自然净化,用于水产养殖、农田灌溉。5月18日怀宁县环保局对养猪生产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向第三级氧化塘水质现场采样,监测结果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监测结果已在怀宁县环保局网站公开。
2.该公司对周边8户居民开通自来水,并付自来水费,厂区下游水塘主要用于农田灌溉。5月17日怀宁县环保局对下游水塘水质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三级氧化塘对下游水塘水质有一定影响,但没有影响水体主要使用功能,监测结果已在怀宁县环保局网站公开。
3.怀宁县环保局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建4栋猪舍,未报批环评文件。
属实1.县环保局于5月19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8月底前对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进行搬迁或拆除距离居民卫生防护距离内的产污设施;对污染治理进行改造,不再使用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氧化塘;停止建设新猪舍,不能完善手续按规定恢复原状;于2017年5月22日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1.6万元。
2.该公司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进行整改。
无 责令整改,处罚1.6万元(告知阶段)安庆市潜山县天柱山镇居民生活垃圾填埋场:
1.位于西河上游,垃圾渗滤液污染水源。
2.威胁全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安庆市水1.2017年5月5日,根据县政府文件要求,县执法局对照文件要求于5月10日起开始对全县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开展排查,接到督办件后,5月14日再次对该垃圾堆放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此垃圾堆放点占地面积约2亩,系天柱山镇区部分生活垃圾简易填埋点,堆放时间为2007-2008年期间,堆放过程中采取浅表层沙土全覆盖,目前表面和周边有植被覆盖,经对附近水井水体取样检测,达到饮用水标准。
2.天柱山镇共分六个行政村,其中白水村、河西村、风景村、林庄村四个村的村民饮用水源地均位于垃圾堆放点上游。茶庄村和天寺村居民饮用水来源于高山水库。该垃圾堆放点位于全镇居民饮用水源地下游,故信访人反映的污染全镇居民饮用水情况不属实。
部分
属实
目前,潜山县城管执法局对该处周边裸露生活垃圾进行了清运,并对堆放点表层培土绿化处理。县城管局将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该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县域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县执法局将严格按《通知》规定时间节点要求和省住建厅即将出台的《安徽省城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封场指南》进行整改,按规操作,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无? 安庆市岳西县鹞落坪、古井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境内17座水电站被停产后申诉:1、我们水电站有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许可,部分水电站在保护区设立之前就合法存在,且部分位于保护区实验区。2、小水电是国家支持发展的清洁可再生资源,不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不应被强制“停产”、“拆除”。3、鹞落坪、古井园保护区境内的水电站,很多小股东、员工是地方政府当前的扶贫对象。现在将水电站强制关停、拆除,造成很多员工失业。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撤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安庆市其他2017年3月下旬、4月上旬,岳西县先后收到安徽省环保厅、安徽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和安庆市环保局的督办函,指出岳西县鹞落坪和古井园两自然保护区内共有17座水电站,属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应关闭拆除,要求岳西县依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立即立案查处,予以关停或关闭,限期拆除,并实施生态恢复。
岳西县根据三个督办函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4月初,对两个自然保护区内17座水电站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条例》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10部(委、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于4月中下旬向17座水电站下达了《停产(限产)事先告知书》。应当事人申请,岳西县环保部门于5月3日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会;5月4日上午,相关部门制定执法文书,经县法制办审核;5月4日下午至5月5日,岳西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向上述17座电站执法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等,并采取切断电力上网措施,保障水电站停产到位。5月11日至13日,岳西县组织了相关部门赴福建永春县考察小水电退出工作,并制定了水电站关闭退出、设施拆除、生态修复3个工作方案。
属实 下一步,岳西县将按相关实施方案,稳步推进17座水电站退出关闭、设施拆除和生态修复等工作,于5月29日前完成主要设备拆除,去除电站发电功能,开启大坝闸阀,保障上下水流贯通,于8月30日前完成生态修复。同时,岳西县将按“依法行政、统筹兼顾、区别对待、分类补偿”的原则,稳步推进水电站资产核查和评估、退出补偿等工作,保护电站法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无新闻推荐
本报消息记者任祥斌报道5月24日上午,26岁的女子查某骑自行车经过安庆市经十四路和迎宾东路交叉口时,被怀宁县江某驾驶的轿车所撞。记者5月25日获悉,事发前,双方有情感纠葛。5月24日晚江某因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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