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引来“烦心事”
[摘要]依法维权获赔偿
本报讯(吴卫中
记者
周国庆)10月11日,随着被告秦某将履行款汇至法院履行款专户,怀宁县法院受理的首例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顺利调解结案并已履行完毕。
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人们新的生活方式和交易习惯,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工作生活,但一不小心也会遇上“烦心事”,原告钱某就碰上了这样的事:2016年7月4日,原告钱某在被告秦某经营的淘宝店购买了进口婴儿奶粉3瓶,价款计555元。原告收到货物后发现该奶粉没有中文标识,认为该奶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多次向电商平台投诉、维权,但未得到有效解决,遂诉诸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按货款的十倍标准予以赔偿。
考虑到被告远在外地,相关证据均由互联网提取且取证困难,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调解。为此,石牌法庭承办法官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调解,采用短信、微信等平台向被告秦某送达诉讼材料、进行沟通、谈理释法。
经过多次电话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将网购奶粉退还给被告,被告退还原告货款555元并赔偿原告损失1650元,双方当事人均按调解协议履行完毕。至此,这起因网购引起的“烦心事”在法官的主持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新闻推荐
连日来,怀宁县组织农技人员分头上门指导秋粮入库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叮嘱种粮大户务必做好储粮的防潮、防霉、防虫和防鼠工作,确保秋收粮食能够安全入库,安全储藏。图为该县金拱镇农技人员正在仔细检查...
怀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怀宁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