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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保贷款不还款 厘清关系巧执行 怀宁县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老赖”还清全部欠款

皖江晚报 2016-07-29 11:46 大字

本报消息 记者任祥斌 通讯员汪石贵报道 近日,怀宁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涉金融“三户联保”案件中,仔细分析被执行人之间的身份关系,掌握并利用当事人的心态,厘清关系后果断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起到了有效威慑作用,7月25日,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积极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2011年7月13日,檀某等六名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邮政银行怀宁支行贷款,六人成立“三户联保”小组,由彭某、檀某、彭某某分别向该银行借款5万元,由三对夫妻共六名被执行人互为借款担保人。法院立案执行后,六名被执行人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经调查,六名被执行人分别为三户家庭成员,且是近亲属关系。彭某与李某是夫妻,彭某伢夫妇是彭某的父母,檀某夫妇是彭某的舅舅和舅妈,该案的实际用款人是彭某。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寻找彭某与李某,得知彭某夫妇长年在外打工,后通过电话取得联系,要求其限期还款,但彭某仅履行了部分义务。

眼看执行就要进入僵局,执行人员仔细厘清被执行人之间的关系,及时调整方案,决定再从彭某的舅舅檀某入手。于是,执行人员找到檀某家,并将其带到法院,要求其履行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檀某的妻子得知后不依不饶,声称他俩不是实际用款人,他们仅仅是担保人,要先找彭某,如果拘留檀某那就是“冤枉人”,同时表态只要法院不拘留檀某,他俩将想方设法找到彭某。

迫于法院执行人员的威慑,檀某夫妇赶紧用电话将彭某从武汉市逼回。几个小时后,彭某从武汉赶到法院。执行人员要求彭某履行还款义务,但彭某仍表示无钱还款。

考虑到标的额不是很大,三户被执行人应该有这个履行能力,如果对彭某采取拘留措施,他的父母势必会怜子心切,家人自然会筹款,履行还款义务。

果然,在对彭某拘留一天后,执行情况有了转机,彭某伢夫妇和檀某夫妇全力筹款,将16万多元送到法院,连本带息全部还清,并恳求法院提前解除拘留。至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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