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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一老人法庭讨要赡养费强制执行后 法官化心结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06-17 08:39 大字

本报讯 日前,怀宁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并将1500元的赡养费和10元的案件受理费共计1510元,送到已经77岁的申请人王某甲的手中。

王某甲今年已77岁高龄,年老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膝下的三子一女均独立生活。 2014年2月,王某甲向怀宁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四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年给付赡养费1500元。该案经审理后,判决四子女自2014年5月1日起每年给付赡养费1500元。判决生效后,其他的三子女都主动给付了,只有王某乙没有履行义务。于是,王某甲向法院申请执行王某乙拖欠的赡养费1500元。

考虑到王某甲已是77岁高龄的老人,怀宁县人民法院迅速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王某甲优先接待、优先立案。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询王某乙及其妻子的银行存款情况,并迅速采取扣划措施。第二天,执行法官通知王某乙到庭,告知他存款已被扣划,在详细了解父子之间的情况和存在的矛盾后,又耐心细致地对他进行思想疏导,向他阐释赡养老人的法律责任及社会意义。王某乙进行了反思,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再三保证以后赡养费会主动给付。

当日,执行法官又亲自登门,将赡养费送到王某甲老人的手中,同时劝诫他要公平对待子女,免得产生家庭矛盾。至此,立案执行仅仅半个月的时间,这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就得以圆满执结。

(钱续坤 韩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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