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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货 物流公司迟迟不赔律师:不据实赔偿可告到法院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01-26 09:05 大字

[摘要]律师:不据实赔偿可告到法院

■ 本报记者 胡明兵

怀宁县月山镇的吴女士开了一家服装店,每次来合肥进货,都通过物流公司把货发到月山镇,从没出现意外。没想到最近当她再次来合肥进货时,物流公司却弄丢了她的货,且迟迟不愿赔偿,她很着急。

吴女士在月山镇开服装店有很多年了,现在正是冬季服装旺销的季节,2015年11月24日,她到合肥白马服装城进了18000块钱的货,主要是棉袄、羽绒服。像以往一样,进完货之后,她将货打包送到附近的万顺物流公司,然后就赶回月山镇等待接货。左等右等没等到,一问才知道,万顺公司把她的货弄丢了。

她告诉记者,万顺物流只是他家门口的一块牌子,其登记的营业执照上,名称为“合肥新站区建新货物配载部”。经营者为潘杰。货丢之后,她多次和潘杰交涉,但潘杰始终不愿意赔偿,这让她非常着急。

接到吴女士反映,记者联系到万顺物流公司负责人潘杰,他告诉记者,吴女士的货确实是他们公司接的,也是他们弄丢的。经调看现场监控视频,由于该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将货放在门口,未及时收回来,被隔壁另一家物流公司工作人员拖走,但这家物流公司就是不愿意归还,他也没办法。

潘杰同时表示,“我如果现在把钱赔给了吴女士,对方到时再把货退回来,这货我该怎么处理呢? ”对此,吴女士则表示,物流公司应先赔钱,只要在农历12月中旬之前把货退回来,她都会接收并将钱退给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弄丢了货,吴女士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本报法律顾问韩宝律师认为,物流公司应该按实际损失赔偿吴女士,因为是物流公司将货弄丢的,错误在物流公司,现在物流公司要么赔钱,要么再给吴女士进相同价值的货。至于物流公司负责人解释说,货被别人拖走,那是另外一回事,物流公司可以向别人主张权利,这和吴女士没有关系。

经过记者多方协调,潘杰承诺,给他一段时间,如果到2015年12月底他还不能将货拿回来,他将先行赔付。 12月30日,记者再次联系潘杰,他又说,如果现行赔付的话,只能赔单件物品的3到5倍,因为吴女士在托运时没有办理保价手续,他不知道这批货物的价值。吴女士要挽回损失,可起诉他。

吴女士表示无法接受,之前她经常和万顺物流公司合作,万顺从来没要求过她进行保价。自己手里有进货单,可以证明丢失货物的价值。现在万顺物流公司弄丢了自己的货,却要求自己去起诉,这有违做生意人诚信待人的原则。

对此,韩宝律师告诉记者,这是一个合同纠纷,如果吴女士要起诉万顺物流公司的话,首先可以在万顺物流注册登记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其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诉,但对合同履行地的理解比较模糊,如果法院不予受理,则吴女士只能在注册登记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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