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划赡养费 释法化干戈
[摘要]钱虽不多,但老人感到很温暖
本报讯(陈纳新
韩丽丽
周国庆)25日,怀宁县法院快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将1500元赡养费和10元案件受理费共计1510元送到申请人王某甲老人的手中,虽然钱不多,但老人感到很温暖。
王某甲今年已77岁高龄,年老多病,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膝下三子一女均独立生活。2014年2月,王某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四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年给付赡养费1500元。该案经审理依法支持了王某甲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其中三子女都主动给付了,只有王某乙未履行。2015年11月底,王某甲向怀宁县法院申请执行王某乙拖欠的赡养费1500元。
接到王某甲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迅速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王某甲优先接待、优先立案。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询王某乙及其妻子的银行存款情况,并迅速采取扣划措施。第二天,执行法官通知王某乙到庭,告知他存款已被扣划,在详细了解其父子之间存在的矛盾后,又耐心细致地对他进行思想疏导,向他阐释赡养老人的法律责任及社会意义。王某乙进行了反思,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再三保证以后会主动给付赡养费。接着,执行法官又亲自登门将赡养费送到王某甲老人的手中,同时劝诫他要公平对待子女,避免家庭矛盾。从立案到执行仅半个多月时间,这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就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法官告诉记者,“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法院及时采取扣划措施,成功执结该案,让年过七旬的老人获得了赡养费,维护了法律尊严,弘扬了敬老爱老优良传统。在案件执结后,执行法官又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力求化解家庭矛盾,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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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怀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