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被打为何迟迟没处理结果?
[摘要]派出所:双方当事人都不在本地,组织调解困难
本报讯(记者
余菲菲)
6月4日,辽宁沈阳的宋先生向本报反映称,自己是一名四川至沈阳的长途大巴车驾驶员。2014年春运途中,当大巴车行驶至怀宁县金拱镇境内时与一名乘客发生了争执,并在争执过程中被乘客打伤。随后,宋先生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并被金拱派出所立案处理。然而,至今该案已经过去1年多的时间了,案件却一直迟迟没有结案。宋先生希望能够借助本报向警方了解案件的进展。
宋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2月份,自己驾驶一辆由四川开至沈阳的长途大巴车跑春运。“当时,车子正行驶在怀宁县境内的高速公路上,一名乘客不顾众人反对,公然在车上抽烟。”宋先生说,考虑到其他乘客的意见,自己便对这名乘客的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是,这名乘客不但没有停止,反而接着又点了一根烟。于是,我就说了他几句。没想到,这名乘客立即上前,对正在驾车的我进行殴打。”无奈之下,宋先生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随后,金拱镇派出所就此事进行了立案处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宋先生告诉记者,“但是,由于我当时车上有很多乘客急着回去,双方又就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协商好。所以,我只好先行驾车离开。等到我将乘客送至目的地后,我又立即赶回金拱镇派出所处理此事。没想到,派出所却已经将人给放走了。”由于对方不在场,所以宋先生也只好回到了沈阳。
“当时警方就表示,会尽快组织双方处理此事。但是事到如今,事情却仍然没有一点进展。期间,我每隔一个月就会打电话到金拱镇派出所了解情况,但是他们始终都在拖延此事。现在,他们干脆就不接我电话了。”对此,宋先生无奈地说:“乘客在高速上殴打驾驶员是十分危险的,我希望警方能够对他的这一行为进行相应地处罚。”
4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怀宁县金拱镇派出所。对此,该所负责处理此案的曹姓警官向记者解释说:“针对此案,我们也曾多次电话要求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进行处理。但是由于双方当事人都不在本地,所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十分困难。为此,我们也曾多次与乘客黄先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了联系,但是由于此人常年在外地打工,所以案件一直无法取得进展。”
针对宋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曹警官最后表示,近期,我们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一次调解,以尽早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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