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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制促发展以法治建和谐——怀宁县“六五”普法暨“法治怀宁”创建侧记

安徽法制报 2015-04-17 19:48 大字

[摘要]怀宁县“六五”普法暨“法治怀宁”创建侧记

□李贤泽 张明余

怀宁,地处安徽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北岸,大别山南麓,国土面积1276平方公里,人口69万,辖20个乡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这里山川秀美、文化灿烂,素有“戏曲之乡、教育之乡、文化之乡”之美誉,是“京剧之父”徽剧的发源地,全国地方剧种之首——黄梅戏的发祥地。我国“长诗之圣”、千古爱情绝唱《孔雀东南飞》的故事也发生在这里。在这片热土上,还诞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武状元王来聘,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的陈独秀,我国核武器理论研究奠基人、“两弹”元勋邓稼先……

如今,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激情澎湃的“大建设”中,怀宁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六五”普法暨“法治怀宁”创建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先后获得“安徽省平安县”、“全国金融生态县”、“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等多项殊荣。连续5年跻身“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两度跻身“安徽省投资环境十佳县”。另外,在日前全国普法办命名表彰的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中,怀宁县榜上有名,同时,怀宁县石牌镇普济村还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强化责任抓落实

健全保障机制

“五五”普法结束后,怀宁县就着手谋划、酝酿部署“六五”普法工作,县委、县政府把“六五”普法暨“法治怀宁”创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一把手工程”来抓。

思想认识到位。为推进“六五”普法的开展,2012年3月31日,怀宁县召开了“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动员大会。县委书记(时任县长、县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刘飞跃参加会议并作了动员部署。县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县直各机关单位主要领导,县司法局全体干警及“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为怀宁县“六五”普法的扎实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怀宁县委、县政府还及时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和《法治怀宁建设纲要(2011-2015)》,使普法工作摆上全县重大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综合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组织领导到位。为加强对“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怀宁县及时调整充实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法治怀宁”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专题会议听取创建活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通过《法治创建任务分解表》,把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导、每个人员,把措施明确到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全县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

经费保障到位。由于普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量大,投入高,因此,怀宁县把“六五”普法暨“法治怀宁”创建与其他中心工作一样去推进,去落实,所需经费,优先投入,全县按人均0.3元计算,乡镇按0.4元计算,每年普法经费按时足额拨付,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分类指导抓宣教

开展全民普法

“六五”普法启动后,怀宁县按照“体现中央精神、符合时代特征、解决实际问题、形成怀宁特色”的工作思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并注重在“特”字上狠下功夫,在“深”字上大做文章。

抓住龙头,确保领导干部学法到位。大力实施法律进机关“素质工程”,全面提升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一是明确领导学法目标。要求各级干部要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县委班子带头在县委常委会上集体学法,县政府常务会等会议增加了学法内容,县委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法制讲座。三是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以县委党校为全县各级干部学法基地,以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内容,重点培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四是组织任职法律考试。县人大开展了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测试。全县各级干部法制观念的持续增强,依法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抓紧源头,确保未成年人普法到人。大力实施法律进校园“基础工程”,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全县各中小学校选配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二是创新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更新教育形式,寓教于乐,全县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了法制辅导课、法制图片展览、“模拟法庭”、“现身说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另外, 2014年11月,县普法办还联合相关部门在振宁学校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三是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从2013年8月份开始,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开展了全省中学生法治故事征文活动。怀宁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全县中学生参赛。从近期省司法厅公布的比赛结果获悉,该县三名中学生在活动中获奖。通过此次的活动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中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培养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

抓好带头,确保公务人员法制教育。大力开展法律进单位“能力工程”,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争当“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一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定期举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骨干培训班,培训800余人,规范公务员依法行政行为。二是推行权力阳光运行。全县所有单位制定了内外部管理职权运行流程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内部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公务员依法执法行为。三是以依法行政工作为重点。结合《行政许可法》实施,依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在县市监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推行“批管分离”和“大科制、扁平化”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抓牢大头,引导农(居)民知法守法。大力实施法律进乡村“暖心工程”、大力推进法律进社区“惠民工程”,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培育农村法治精神。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怀宁县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农民学法用法指导性意见,加强对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有序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提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引导农民参与政治生活。二是抓住时间节点普法。 2014年1月至4月集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治大讲堂”、“农民工维权”、“送法进农户”、“普法在阵地”等五项活动,做好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注重普法实际成效。在巩固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把“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法制宣传主题教育与“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活动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四是探索法律工作者进社区。县司法局出台了律师进社区实施意见,县域几家律师事务所与县城区社区签订了律师进社区协议,倡导每名律师每月义务进社区不少于一次,将法律送到居民家门口,解决群众涉法涉访问题,大力化解矛盾纠纷。规定公安派出所在全县社区设立警务室,推行民警进社区,驻点办公,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突出重点抓提高

推进依法治理

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也是普法依法治理的根本目的。为此,“六五”普法暨“法治怀宁”创建以来,怀宁县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把普法、依法治理与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村(社区)结合起来,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以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龙头,以基层及农村为基础,全面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重点抓领导层依法治理,树立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观念。“六五”普法和“法治怀宁”创建以来,该县继续推行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咨询的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县法律顾问团的作用,把重大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避免法律政策上的失误。对领导述职评议,首先要考核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前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已形成制度,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领导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强化。

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切入点,突出抓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六五”普法暨“法治怀宁”创建以来,怀宁县政府根据该县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依法制定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涉及城市文明创建、建筑市场管理、“旧城”改造、环境治理等。对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六五”普法暨“法治怀宁”创建以来,该县积极倡导“阳光”执法工程,全县各执法部门都把单位职责、办案(事)程序、法律依据、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执法。设置举报电话,向社会发征求意见书进行行风测评,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通过“阳光”执法工程的实施,各单位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方面都有了新的进展,司法及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案(事),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明显提高,基本上做到了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较规范的执法行为,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建设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树立了较好的执法形象。

以依法治村(社区)为切入点,突出抓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怀宁是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在该县人口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抓好村级依法治理工作,对维护全县社会、经济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怀宁把依法治理的突破口放在农村,在全县241个行政村(社区)都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有效地为人民群众和各类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作为村级组织,该县要求村级各项事务都要严格按照“六公开一满意”的要求,定期、及时、全面地进行公开,另外,还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求,及时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特别是涉及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事项,都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决策,促进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在社区这块,通过招考的方式,充实了社区的工作人员,促进了社区居委会成员知识化、年轻化,顺利完成社区新老班子交接工作,提升了社区的领导和管理水平。

抓重点整治,净化社会经济环境。以基层安全创建为载体,以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为重点,逐步在全县构建起城乡联动,昼夜衔接,全方位、多层次的治安防范体系。针对辖区工商经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私房出租、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县专门抽调宣传、公安、司法、市监、税务、计生等部门人员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通过法律宣传、文明执法,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发展,树立了怀宁良好的形象。

辛勤的汗水浇灌出绚丽的法治之花,艰辛的普法征程迎来了硕果满枝的“平安怀宁”。由于“六五”普法暨“法治怀宁”创建成绩突出,在日前全国普法办命名表彰的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中,怀宁县榜上有名,同时,怀宁县石牌镇普济村还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谈到这些成绩的取得,怀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局长王江波深有感触地说,这不仅是对怀宁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鼓励,更是对他们的鞭策,他们将以此为契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领头羊”的作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指示精神,继续补缺补差,为怀宁县“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而继续努力。

省、市有关领导在县委书记刘飞跃的陪同下检查“法治怀宁”创建工作

▲县长郭家满在基层调研“六五”普法开展情况▲“12·4”宪法日宣传▲法制图书馆▲全国土地日宣传▲“法制进乡村”报告会法治公园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户外大型法制宣传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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