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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谱写和谐乐章——怀宁县看守所积极推进“六化建设”努力争当全国标兵

安徽法制报 2015-02-17 19:56 大字

[摘要]怀宁县看守所积极推进“六化建设”努力争当全国标兵

怀宁县看守所位于怀宁县高河镇政和北路,占地面积14.3亩,建筑面积4160平方米,设计关押量为240人,2006年1月投入使用,月均关押量为90余人。现有民警18人,其中所领导4名,女民警1名,平均年龄34.5岁,均为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并配备辅警4人、医护人员3人、工勤人员5人。

近年来,在怀宁县公安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公安监管部门的亲切关怀和精心指导下,在全所民警的共同努力下,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监所安全为中心,夯实基础、开拓创新,积极推进看守所“六化建设”,努力实现队伍建设正规化、勤务模式科学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管理工作精细化、监管手段信息化、设施保障标准化,全力打造安全规范、法治文明监所,逐步形成工作上有亮点、管理上有特色的良好局面,监管工作成绩显著,2012、2013年被安徽省公安厅评为二级看守所,多次获得上级表彰。

2011、2012年先后被评为 “全国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示范单位”及“全国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先进单位”,2013年6月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多次被省厅、市局评为“安全管理、深挖犯罪、岗位练兵、信息化应用、新闻宣传”优秀监所;并被市、县评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及标兵单位。多名民警受到立功嘉奖,两名民警分别被评为“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推进两防一退先进个人”及“全国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先进个人”。 2012年5月,公安部监管局赵春光局长莅临视察时,对该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与高度赞誉。 2014年被评为全省看守所“五化建设”及全市看守所“六化建设”示范单位,并作为看守所“五化建设”第一批次完成单位上报公安部。

加强队伍建设

锤炼监管强兵

监所安全,队伍是关键!看守所始终将队伍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以锤炼监管强兵引领监所安全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贯彻“政治建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及“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打造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专业化、正规化的监管队伍,为实现怀宁公安监管工作的可持续良好发展提供了坚实的队伍保证。

坚持政治建警。始终把“忠诚”作为建所育人的灵魂,扎实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民警学习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积极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大力强化爱岗敬业意识,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全力塑造良好的团队精神。

坚持素质强警。经常性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积极引导民警摒弃一些错误的、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根植于脑,落实到行。从实战需要出发,抓好执法执勤规范建设,突出法律业务及其他社会管理知识学习,强化安全防控、管理教育、深挖犯罪、信息应用、应急处突等监管警务技能训练,全面提升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

坚持文化育警。浓厚警营文化氛围,在所内楼道、院落建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传统文化”、“以引导激励为主题的励志文化”、“以廉政教育为主题的警示文化”的文化墙及宣传栏;积极组织民警开展励志思廉的读书活动、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和展现风采的社会活动,引导广大民警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对工作充满热情,对生活充满激情,对群众充满真情。

坚持从严治警。积极开展民警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及整风肃纪活动,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用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例教育民警要遵纪守法,严守警规警令;制定《怀宁县看守所绩效考核办法》,对民警的纪律作风、工作职责、工作规范、服务意识等方面刚性要求,通过“日记载、周点评、月考核、年评比”的形式严格考核;要求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敢于率先垂范,向全体民警喊响了“三个一样,三个不一样”的誓言,即“一样的工作,标准不一样,领导要高于民警;一样的规定,要求不一样,领导要严于民警;一样的问题,问责不一样,领导要重于民警”。

坚持从优待警。大力改善民警的工作环境、完善各类生活保障设施,营造一个拴心留人的工作、生活环境;通过谈心、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与民警的思想沟通,为民警排忧解惑;每逢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家属联谊会,看望、慰问老民警等活动,加强互动,构建和谐。对民警做到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贴,极大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

夯实安全工作

铸造“铜墙铁壁”

近年来,县局投入资金150万元,对所内办公区、监区、生活区予以改造维修,严格标准,合理划分,大力改善了监所硬件设施,监所面貌焕然一新;在配齐配强12套安全防范系统的基础上,先后又投入资金100万元,对照《县级看守所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配齐看守所的装备,加大对监所的科技装备的更新升级,进行了监控数字化改造、增设监控设备,做到了监控全覆盖、无死角,监室录像保存30天,其他场所录像保存15天以上;增配了智能应急报警系统、安检门等科技装备设施;构建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监所安全得到更好保障。

科学、高效的勤务运行模式是确保监所安全的前提和基础。几年来,看守所的勤务安排进行了多次调整,基本形成了定岗科学、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运转协调的勤务机制。按照《看守所勤务模式改革验收标准》及“五化建设”标准,科学设置了四个岗位即所领导带班岗、管教岗、巡控岗和综合岗,并通过怀宁县编委批准在所内设立管教、巡控、综合三个股级建制中队,实现管教、巡控、综合工作专业化建设。岗位的设定使得该所的警力配置更加优化,勤务运转更加科学、高效,为提升监所安全系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同时,根据《安徽省看守所岗位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统一执法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目标考核;将标准化管理内容分解到具体岗位,严格执行收押、提讯、出入所检查、监控、巡视、会见通信、出所就医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基础工作流程,扎扎实实地从小事入手,精益求精地注重每个细节,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信息化应用,依托安徽省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监控及智能整合平台等技术系统,以监控巡查、收押、提押、会见、医务、接待等日常工作岗位为采集点,以监室管理为采集线,以所务会、联席会、狱情动态分析会为采集面,从点、线、面入手,编织多层面、立体型的监所信息采集网络,全方位、多角度地获得可能影响监所稳定的信息,把握各种安全动向,超前预警研判,杜绝管理上的漏洞,消除管理上的盲点,提高管理效能,实现监管手段信息化;并通过制定《怀宁县看守所民警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责任追究,奖罚分明,有效保证了“工作处处有标准,件件事务有流程、项项业绩有考核”的制度落实。

强化民警对在押人员的直接管理、精细化管理,制定《怀宁县看守所民警直接管理在押人员工作规定》,明确所领导及管教、巡控、综合岗位民警对在押人员直接管理的工作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管控工作机制,实行监内一切事务由民警直接组织实施,全方位、全时空直接管控在押人员。重点要求管教民警落实“六项管理制度”:每天两下监室制度、对在押人员放风、开饭、会见亲属现场监管制度、在押人员谈话教育制度、监室日记载、号务会、周讲评、月考核制度、风险评估、分别管理和在押人员相互监督制度、在押人员人身及物品检查制度;直接安排“六项事务”:安排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安排在押人员“三固定”次序、轮流安排监室内务卫生、安排在押人员双人轮流值班、安排代购物品、安排公用物品。并针对在押人员及监室管理工作,制定了“一制度”:《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二考核”:《监室考核办法》、《在押人员考核办法》,三规范” :《监室秩序规范》、《监室内务规范》、《在押人员代购物品规范》,实现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内务标准化。制作《怀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一日行为规范图示》在谈话室墙上张贴,规范对在押人员的过渡管理、教育工作,常态化的精细管理营造出看守所在押人员遵规守纪、举止文明,监室整洁卫生、秩序井然的良好景象。

注重人文关怀

营造和谐监所

该所从“医、食、住、心、情”等方面入手,对在押人员人文关怀。深入推进监所医疗社会化工作,成立怀宁县人民医院驻县看守所卫生所,医疗用房、监管专用病房及各类设施设备完善齐全;严格在押人员入所体检,规范建立在押人员医疗档案,落实医生24小时在所值班,巡诊及消毒防疫、艾滋病检测等医疗卫生制度,适时邀请医疗专家来所会诊、指导。实现“小病不出所、大病能医治、突发疾病能控制”的目标,有效解决了在押人员生病及时救治的问题,有效维护在押人员的健康权。

本着“宁花伙食费、不花医疗费”的理念,把好“四关”改善在押人员的伙食,在保证在押人员吃熟、吃饱、吃得卫生的基础上,做到每餐菜不重、每日有猪肉、每周有鸡蛋。近年来,该所的财政预算逐年上升,从2009年的39万提升到现在的100万,在押人员的伙食费也从120元/人·月提高到195元/人·月。虽然预算增加了、标准提高了,但物价也上涨了,要想人均每天6-7元的伙食费吃饱、吃好,还要找准渠道、严格质量、控制价格,精打细算;比如购买蔬菜,当季的就比反季节的便宜,在屠宰场订购的猪肉就比市场上的便宜。结合季节变换及在押人员身体状况,着重研究在押人员的营养需求,科学制定在押人员每周食谱。为在押人员食堂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定期邀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所检查指导,严格落实炊事员体检、食品留样等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在监区空地栽种爽心悦目的花木,在监区过道摆放四季常青的盆栽;制作名言警句标牌,悬挂在监区通道、走廊,营造积极向“善”的羁押氛围;2011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近80万元对监区、监室、放风场等场所二次进行粉刷,为每个监室安装了集制冷、制暖和制热水三项功能的EK中央空调及液晶电视机、开水桶、搭建防雨棚,为在押人员统一购买储物箱、坐凳等,积极改善在押人员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设施。

2011年12月投入资金5万元建成在押人员心理咨询室,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积极组织民警参加省厅总队举办的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先后有两名民警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几年来,共进行了600多人次的心理咨询普查筛选,2014年1月至今,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在押人员进行了10余次的个人、团体沙盘分析治疗,使在押人员能够认清自我,人格得到发展。同时,选取有代表的典型案例,制作典型案例报告及解决方案,总结咨询经验。并配合管教民警进行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互联网开通QQ视频会见系统,依托监控系统建成单向视频会见系统。推行在押人员视频会见。目前已开展留所服刑罪犯双向视频会见6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向视频会见6人次。解决了留所服刑罪犯外地亲属路途远、会见难的问题,增强了亲情感化力量;有效地解决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按规定一般情况下不能与其会见的难题,消除了他们无法直接了解在押人员生活状况的困惑,化解了无端猜疑。

严格执行公安部监管局制定的《看守所告知在押人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新收押人员发放《入所告知书》,统一制作了规范的监室告知栏、信息公开栏,告知在押人员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以及救助渠道等,通过告知,让在押人员第一时间初步了解被羁押的处遇,同时也缓解了在押人员的紧张情绪。在监室内设立投诉信箱及检察信箱,接受在押人员的投诉、控告等书面材料,并按照规定做好登记、转递、调查、反馈,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打破“围墙”意识

展现法治文明

只有封闭的高墙,没有封闭的监所。在公安部监管局提出的深化监所对外开放工作意见后,该所进一步加强警务公开工作,在接待大厅公布看守所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和民警姓名、警号及监督举报电话,公开办事程序、监督方式及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所;聘请3名特邀监督员,定期对看守所工作巡查监督。举行在押人员家属座谈会,加强沟通,消除误解,增进和谐。积极推进对外开放工作,邀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监区参观,多渠道地增进社会对监所的了解。通过实地观看、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不仅让受邀单位的党员干部深刻感受到监所法治、文明的新形象,更将廉政教育形象化、具体化、生动化,凸显了“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警示氛围,极大增强了廉洁从政的意识。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14年6月9日至11日,民警韩俊、梁浩受县教育局邀请为全县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及法制教育。活动中,民警梁浩做了以《忠诚铸警魂 奉献为人民》为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深刻地诠释了当代青年民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奉献青春、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民警韩俊同志则通过制作《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制教育PPT课件,结合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和预防措施,充分展示了新时期看守所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创新管教机制

打造精品亮点

在看守所管理工作中,该所自觉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思考和处理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打造出怀宁监管工作的精品亮点。

制定《怀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量刑评鉴建议暂行办法》,将在押人员的羁押表现情况纳入量刑的酌定情节,加强对在押人员的管理工作。 2010年9月,该所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经过精心准备,积极汇报,全力推动,怀宁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了《怀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量刑评鉴建议暂行办法》,由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羁押表现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提出不同的量刑建议,法院在审判时予以表述、采纳。自2010年9月20日实施该办法以来,该所已提交《怀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鉴定表》477份,提出的量刑建议,怀宁县人民法院均予以采纳。《暂行办法》的建立,准确把握了在押人员的心理需求,极大促进了在押人员认罪服法、遵规守纪、服从管教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011年1月《暂行办法》被评为安庆市公安局“三项重点工作”暨“三项建设”优秀工作项目,并被省厅监管总队推广。几年来共接待省内外70余个监所同仁来所观摩交流。

引进“三个渠道”,搭建“三个平台”,开展“七种教育”,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在人文关怀的基础上,通过与县司法局设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县图书馆共建《看守所流动图书点》、引进县委宣传部的《道德讲坛》,搭建《独秀育新电视台》、《独秀育新图书馆》、《独秀育新报》三个平台,对在押人员适时开展政策法律、道德规范、形势前途、规章制度、生活卫生、心理健康、文化技能等七种教育;并适时组织在押人员开展演讲比赛、象棋比赛等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

秉承人格尊重、以“文”化人的理念,坚持以“情”为纽带、靠“理”解心结、用“法”化矛盾,尽量少一些“法不容情”,多一些“情法交融”,少一些“高声呵斥”,多一些“和风细雨”,加强了与在押人员的情感交流,注入了政策疏导,树立了执法者正义形象,彰显了社会主义的法治文明,推进了管理教育工作,较好地实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监管职能。 2010年以来羁押该所的犯故意杀人罪的五名罪犯均在临刑前,深怀感恩之心、救赎之心,鞠躬、跪谢看守所并主动要求捐献身体器官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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