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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一杆秤真情暖人间

安庆晚报 2014-10-12 14:06 大字

 

本报讯(付玉

 

实习生

 

陈志)当夜幕降临,灯火熄灭的黑暗之中,你可以看到怀宁县法院办公大楼二楼左边的一间办公室里有这样一盏灯常常亮到深夜。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诸多荣誉加身,她却觉着愧不敢当,说自己做的只是普通工作,千万人之一而已。徐和平,怀宁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也是2014年安庆好人。

“尽我所能,给予别人最大的帮助”

2009年底,有这样的一个案件让徐和平久久不能忘记。这起“何小红诉怀宁县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案件”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徐和平在进行多方了解走访后,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作为女性,她同情何小红的遭遇;而作为法官,就应该用事实和法律来说话。

“那段时间里,我跟着徐和平一有时间就去何小红家中了解她的病情,”怀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书记员何玉婷告诉安庆晚报记者。“我能感受到,徐法官特别想帮助何小红。怀宁县人民医院她就前前后后跑了不下数十次。”

在徐和平的反复钻研下,本案终于有了定论。何小红拿到了怀宁县人民医院赔偿她因患汉氏综合症所造成的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370342.5元和其他各项费用近四十万元。“作为一个法官,我必须按法律办事。但是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我会时常换位思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那些困难的人。”

小苹果的故事

为老百姓服务。这句话激励着徐和平工作的每一步。即使被查出了癌症,她依然念着自己的工作,病前病后都一直坚持工作在第一线。

 

徐和平对工作的认真劲,赢得了人们的交口称赞。“还记得那是去年六月的一天,一对夫妻相互搀扶着来到徐法官的办公室,手中还拎着一只老母鸡和几个苹果。”怀宁县法庭工作人员王丽丽说。原来,这是徐和平出院后办理的一起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夫妻双方都在事故中受伤、家庭条件也不好,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徐和平忍受着手术后的身体奔波于医院、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快速审结了这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了后顾之忧。可是就是这样一只老母鸡和几个苹果,徐和平也没有收下,“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徐和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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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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