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迫使老赖“守信”叫好
[摘要]潘天庆
将老赖列入黑名单,相关部门联手行动而形成的强大压力,就收到了如此的效果。可见,加强诚信建设的关键在于制度化、法制化。自然,诚信精神的树立、诚信风尚的培育,需要道德教化,但人的道德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往往是脆弱无力的,因此,这就离不开培育倡导与监督惩戒并行的机制。怀宁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在其住所及所属镇、村(社区)发布公告,真正让老赖无处遁形,其震慑作用立竿见影。那些失信老赖不仅曝了光、丢了脸,还贷不了款,在市场交易中受到了制约和限制。在这种严密的监管下,一处失信,则处处被动,谁能不对失信行为有所顾忌?因而在一年内,怀宁已有“15名上榜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义务”,体现了惩罚制度的威力。
由此想起著名的“破窗理论”:一扇破损的窗户如果没有及时得到修缮,就有可能引发其他窗户遭破损的连锁效应。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倘若我们的监管机制,对失信老赖的一次容忍,就意味着对其他失信者的宽容乃至放纵。为防止“破窗效应”,我们不仅要让失信者付出相应的代价,还要不断地制定出信用基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完善失信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并确保让制度走出纸面,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来发挥作用。最终,才能形成“一次不诚信,终身寸步难行”的普遍预期,才会让人们不敢不诚信,远离不诚信。
古人云:“奖不足以劝善,罚不足以惩恶,而政不成。”实践也已证明,道德和法律是同为调节人们思想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社会规范。因此,在让老赖上“黑名单”以对其失信行为进行惩罚的同时,也应对在经济活动中的诚信美德行为进行弘扬,予以激励。对诚实守信的自然人和市场主体发布“红名单”,加大对诚信行为的奖励和表彰,包括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激励政策等,营造一种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让守信者处处受益。
面对社会诚信建设的短板,在为以“黑名单”迫使老赖“守信”叫好的同时,还寄希望能及时看到企业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不良商家经营失信“黑名单”……如此依法问责,再辅以对诚实守信的激励,那么,我们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信用安庆的到来也就会为期不远了。
一位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给付钱款义务的老赖,在执行法官多次催促无果后,怀宁县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将其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将这一名单告知相关部门,导致他贷款遭拒。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他立刻赶到法院,主动要求还款。(《安庆晚报》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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