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演戏 买卖假“抗癌药”
[摘要]骗取一被害人4万元现金
本报讯(长胜
小友
记者
周国庆)三名犯罪嫌疑人自编自导,一人假装需要购买抗癌药品,一人假装正要以低价出售抗癌药品,还有一人搭桥引线骗取受害人入局,合谋演出一场好戏,骗取一被害人4万元现金。5月29日,怀宁县检察院以诈骗犯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李某、周某批准逮捕。
家住湖北的何某曾因诈骗犯罪被判刑,出狱后仍不知悔改,竟然还邀集其他两位老乡用假“抗癌药”为诱饵合谋进行诈骗。2014年3月10日上午,该三人驱车来到怀宁并一路寻找作案目标,最终窜至该县月山镇境内。当遇到正在骑电瓶车的查某时,何某便主动上前搭讪,并谎称自己是上海人,现需要找月山税务分局张主任的女婿购买两千粒“抗癌药”,每粒价格是80元。于是,查某便带着何某来到月山税务分局。到该局后,犯罪嫌疑人周某按照事先安排早就等候在此,并自称是该局工作人员,虚构张主任现在正在月山医院住院。于是,受害人查某又领着何某、周某前往月山医院。途经该镇文化站时,何某主动提出留在附近照看查某电瓶车。到达月山医院后,查某和周某碰到了所谓的张主任女婿李某,然后相互寒暄了一下,并聊起了抗癌药品的事情。李某自称身上有抗癌药出售,一次至少卖2000粒,每粒价格60元,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用白色塑料袋包装的两粒白色木糖醇口香糖冒充抗癌药。随后,周某拿着“抗癌药”和查某一同找到何某,确认其是否真的要购买“抗癌药”。何某自称的确需要购买“抗癌药”,但必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此时,周某称身上现金不够,需要查某也帮忙凑钱,并许诺给予好处。于是,查某取出了4万元现金并交给李某,李某接过钱后认为这些钱买不了那么多抗癌药,当查某去找周某商量过程中,此三人早已驾车逃之夭夭。
在得知自己上当受骗后,受害人查某于当日来到怀宁县公安局报案。接到报案后,该局随即立案,并对该三名嫌犯实行上网追逃,后在江西省九江市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一举将此三人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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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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