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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录音”确保文明办案

新安晚报 2014-01-18 14:09 大字

本报讯 “对每起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从犯罪嫌疑人进入办案区起,到离开办案区止,都必须全程录音录像。”日前,怀宁县检察院检察长欧阳水根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如是说。

该院将“两录”工作作为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文明办案、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及时组织自侦干警学习有关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不定期抽查职务犯罪同步录音录像卷宗,召集反贪、反渎、侦监、公诉和技术5个部门开展录音录像评析,总结工作经验,反思工作不足,找准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整改落实。 同时,为防止录制过程中因技术问题可能出现的“中断”现象,该院制定了设备故障、突然停电等应急指挥和预案,确保做到“全程、全面、全部”录音录像。

截至目前,该院累计投入资金约30万元,改造办案区和看守所特审室,采购新设备。该院共对14起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作同步录音录像123次,录制时间多达700小时,为收集和巩固关键证据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周小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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