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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夜间骑摩托车肇事逃逸

安庆晚报 2013-07-08 16:42 大字

[摘要]交警部门: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事故频发

 

7月4日,家住怀宁县的董女士来电:6月28日晚8时许,我儿子骑着自行车外出时,在县城一个十字路口处被一辆乘坐有3人的摩托车撞倒,摩托车驾驶人却肇事逃逸。后该案被警方侦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肇事者竟是一名14岁的未成年人。

晚报记者

 

余菲菲

 

文∕图

【投诉人】

未成年肇事逃逸,监护人难履职责

接到董女士的投诉之后,记者在市区一家医院见到了正在接受治疗的怀宁县某中学初二学生小西(化名)。

对于那天发生的情况,小西告诉记者说:“6月28晚上8时许,我骑着自行车沿怀宁县高河镇稼先路前往同学家借书。当我骑至稼先路与育儿路交叉口处正慢速通过马路时,从育儿路突然冲出一辆左转弯的摩托车,该摩托车不仅闯了红灯,而且车速很快。虽然我及时地停了车,但这辆摩托车还是重重撞上了我的自行车前轮,巨大的冲击力将我撞倒。当时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只远远的看见摩托车仍在加速行驶,并且摩托车上乘坐的3个人还不时地发出阵阵的唏嘘声。很快,这辆摩托车便消失在夜幕中。”

小西回忆说:“我挣扎着站起身,顿时觉得浑身到处都疼痛,尤其是左手中指,被削去了很大一块,伤口不停地流血。一旁的自行车也扭曲变形。无奈之下,我只好向路人求助。”

一位热心的市民见此一边电话通知小西的父母,一边报了警。很快,小西被送往了县医院进行治疗,但因为手指伤情严重,连夜被送往安庆市一家医院进行救治。

回忆起当晚的情形,小西的母亲董女士告诉记者说:“当时我赶到现场时,发现地上有两大摊血,我儿子正用右手紧紧地握着左手手指,手指和膝盖都在不停地滴血。我立即将儿子带到县医院,医生在查看伤口之后,告诉我说,由于儿子手指上的伤口太深,无法缝合。并建议立即转院治疗,否则手指很可能会坏死,导致残疾。于是我们连夜将儿子转到了安庆市一家医院,被医生确诊为:左手指软组织皮肤损伤,左膝软组织皮肤挫伤以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需要立即住院治疗。其中,左手手指软组织皮肤由于缺损严重,不得不从身体的其它部位移植新的皮肤进行植皮。当晚,医生就对儿子进行了手术。”

董女士伤心地说:“儿子的手臂被缝了8针,可想而知他的伤口有多大。手术之后,孩子疼痛得整夜睡不着觉,吃了很多苦。现在正值夏季,伤口极易感染,如果恢复得不好的话,很有可能会落下残疾。”

然而更出乎董女士意料之外的是,后经交警部门的侦破,肇事者竟然是与儿子小西同校同年级的14岁初二学生小强(化名)。“作为监护人,家长怎么能让一名14岁的学生在夜间骑着摩托车四处乱开?这不仅是对自己孩子不负责任,更是对其他生命的一种漠视。我认为其父母应该为此承担所有的责任。”董女士说。

董女士说,事发之后,肇事者的母亲只来过一次医院,在丢下1000元钱之后,便匆匆离开了,直到现在也未与我们联系。现在小西医疗费已经花去了7000多元,今天医院又下了催费单。“我家住在高河镇,现在儿子在市里进行治疗,每天除了医疗费之外,还有饮食、交通等很多其它开销。”

对于肇事者家长这种“态度”,董女士很为恼火。她说:“我希望他们能换位思考一下,履行对伤者的救治责任。我想通过《安庆晚报》进行呼吁,希望全社会对青少年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引起重视,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肇事者母亲】

小孩调皮,偷骑摩托车

7月4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肇事者小强,但无法找到其本人。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家住怀宁县马庙镇的小强母亲吴某。

对于小强驾驶摩托车肇事逃逸一事,吴某告诉记者说:“我和小强的父亲常年在外务工,在高河镇读书的小强一直是由其爷爷奶奶租房子进行陪读的。今年由于我们家要盖新房,我便留在了家中没有外出。由于盖房常常需要购买材料,我便将同样在外务工的姨侄摩托车借来使用。小强趁放假回家之际,偷走了摩托车钥匙,并自行将摩托车骑到了高河镇。为此,我曾多次打电话给他,可他一直不接。我根本管不住他,实在没办法。”

对于伤者小西的医疗费用,吴某则表示:“事发之后,我们已经送去了1000元,剩下的部分,我们等待交警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

【交警部门】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记者随后来到了怀宁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对于这起事故,事故处理中队的李凡副中队长向记者介绍说,6月28日晚8时30分左右,他们在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了事发现场进行勘察。“当我们赶到现场时,肇事者已经逃逸,现场除了伤者和一辆被撞得扭曲变形的自行车之外,再无其它任何有价值的物品。由于该案件性质较为恶劣,引起了当地居民的高度关注,我们当即召集了中队的全体民警,连夜展开走访排查。最终通过路口的监控视频锁定了肇事车辆的基本特征,并于第二天上午9时许,在路面查控时将肇事车辆拦停,并锁定了肇事者小强。”

李凡说:“但由于肇事者小强只有14岁,属未成年人,我们目前已经要求其监护人将其领回家并加强教育。同时,小强的监护人需对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未成年人(学生)驾驶摩托车以及超速电动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正呈逐年增高的趋势,学生们的出行安全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怀宁县交警大队的吴斐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尚不成熟,无法正确判断道路的实时路况,并缺乏一些基本的交通常识和驾驶技术,他们根本就不适合驾驶摩托车和超速电动车上路行驶。但有很多家长对此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学生们驾驶机动车上路的现象比比皆是。”

吴斐说,根据怀宁县交警部门今年上半年的接警统计,怀宁县发生中学生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已有6起,其中有14人受伤。一个个血的教训给社会和家庭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学生们的出行安全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只有学校、家长、教育部门、交警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承担起教育学生安全出行的责任和义务,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学生们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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