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老赖”真是太赖了
[摘要]躲避、撒谎、逃跑,花样耍尽,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本报讯(周小友
黄男荣
记者
周国庆)法院民事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等到法院工作人员前来强制执行时,当事人却谎称各种理由逃避处罚。5月13日,怀宁县检察院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夏某提起公诉。
被害人方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夏某发生纠纷,并将夏某告上法庭。2010年4月12日,此案经怀宁县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夏某履行拖欠的工程款248372元。判决生效后,夏某拒不执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于是,方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0年8月16日,怀宁县法院工作人员来到夏某住居地望江县某镇要求履行判决,此时的夏某却谎称其腿被人打断,暂时无法履行判决。执法人员得知此事后,立即将夏某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岂料,夏某趁机从医院后门溜走,故意逃避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此后,夏某又多次拒不执行判决。2011年5月,怀宁县法院工作人员在望江县雷阳派出所大力协助下再次找到夏某,并要求其履行法院判决。夏某此时又谎称要上厕所,等其进入卫生间后将门反锁,然后爬窗逃跑,这样反复多次逃避法院判决。直到2012年2月13日,夏某才交纳了30000元履行款,其余款项一直没有履行。怀宁县法院迫于无奈,于2013年1月8日将此案移送县公安局。
经审查得知,自该判决生效以来,夏某共结算各类工程款近五十万元。尽管其支付了部分其他债务,不过仍有能力履行部分判决款,但其有意通过躲避、撒谎、逃跑等行为拒绝法院工作人员执法,拒不缴纳履行款,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故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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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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