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工内急掉进电梯井摔成重伤
[摘要]家属:现场没有警示标识,缺乏安全防护
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晚报记者
汪秀兵
近日,怀宁县石镜乡村民孙大凤来电反映:3月3日中午约12时30分,我和丈夫杨兆建给一建筑工地送水泥,丈夫因内急在工地上找厕所,由于一楼电梯间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并且电梯间处光线较暗,我丈夫一脚踩空,掉进约7米深的电梯井里摔成重伤,现在还在昏迷中。
【家属反映】
电梯井附近没有设置警示标识
接到孙大凤反映后,3月3日晚上8时许,记者赶到市区一家医院。孙大凤的丈夫杨兆建还在重症监护室里昏迷着,医院已经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孙大凤向记者哭诉道,3月3日中午,丈夫和她将一车水泥送到由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安庆供电公司电网生产基地后,丈夫由于内急,便到已经盖起的大楼内找厕所。“我丈夫掉进电梯井摔伤后被送往医院的路上,人还是清楚的。”孙大凤说,当时她丈夫告诉她,一楼电梯间光线很暗,且没有任何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他便想走进这个地方解决内急,没想到竟一脚踏空,掉进了电梯井里。
“他现在伤得这么重,我感觉天都快塌下来了。”孙大凤泣不成声地告诉记者,她家两个孩子都在读书,一个在河北读大学,一个在合肥读大专,家中的父母已经年迈,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
孙大凤说,电梯井附近没有设置警示标识,缺乏安全防护是引发此次意外的罪魁祸首。“事发后,施工单位起码应该先垫付医疗费,把我的丈夫救活,可是他们只垫付了3000多元。无奈之下,我只能向亲戚朋友借钱给丈夫治疗,可这也只是杯水车薪。”
【记者调查】
现场事后补设警示标识?
3月4日下午约15时30分,记者为此来到由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安庆供电公司电网生产基地。在杨兆建发生事故的现场,记者没有看到警示标识,而在一楼电梯间门口,有两块窄窄的木板被钉在上面,另外还有一块木板斜靠在这两块木板上,现场光线较暗。
孙大凤的弟弟孙大庆指着这里告诉记者,他怀疑木板是有人在事故发生后加上去的,要不然他的姐夫怎么可能从木板夹缝中钻进去。随后,记者沿着一楼电梯间右边一个楼梯往下走,走到电梯井底部,发现里面还有血迹。据记者现场目测,一楼电梯井口距离电梯井底部约有7米高。
3月5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事故现场,发现钉在一楼电梯间门口的其中一块旧木板被换成一块半新的了,而电梯间左边墙上加钉了一块“当心坑垌”的警示标识。
前两次记者均未采访到该施工工地的负责人,3月6日上午9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事故现场时,发现一楼电梯间左边墙上一块“当心坑垌”的警示标识被挪了位置。正在一旁的一位吴姓工作人员说,这个电梯间门口的木板和墙上的警示标识,是他们去年钉上去的。
对杨兆建掉进电梯井摔成重伤之事,工地施工方是否有责呢?自称是该项目部负责人的项先生告诉记者,杨兆建是内急时掉下电梯井的,他们工人发现后,将掉进电梯井的杨兆建抬了上来,并送上了“120”救护车,还垫付了3000多元的医疗费。“如果杨兆建及其家属认为我们施工方有责任,可以通过正常途径维权。”这位项姓负责人说道。
【有关部门】
开展调查积极处理
孙大凤的弟弟孙大庆告诉记者,3月3日事故发生后,他们曾向宜秀区安监局反映此事,该局答复说将会进行调查,可是至今未有结果。
为此,记者来到宜秀区安监局。该局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刚知道这件事,并说处理这起事故,首先要积极救治伤者,再成立调查组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月6日上午,由宜秀区安监局和大桥开发区管委会事务中心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来到杨兆建事发现场进行调查。随后,宜秀区安监局的金副局长向记者介绍道,接到反映后,他们高度重视,经过现场调查了解,杨兆建由于内急,想找个地方方便,不小心掉进电梯井中。虽然从目前现场看,有警示标识和一些防护措施,但是联合调查组要求施工单位客观面对此事,不能排除自身责任。同时,联合调查组发现该工地仍然有一些监管“盲点”,并给施工方提出了一些整改建议。
金副局长说,目前救治伤者是第一位。他同时表示,马上将此情况向上级反映,确定由哪个部门出面协调,为伤者争取医疗费用。当天,大桥开发区管委会事务中心一位吴姓负责人也表示,他们将积极配合宜秀区安监局为此开展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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