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责令大米厂家进行整改
热线曝光:2012年6月8日
《深藏不露的生产日期让人好困惑》
新闻内容:6月5日,市民汪大爷致电本报热线反映,5月20日,他在市华中路龙狮桥附近一家超市购买了一袋5公斤装的大米,回家吃剩半袋后,才发现“深藏”在袋里的合格证上生产日期为2011年4月11日。直至此时,他才知道这袋大米已经超过保质期9个多月。针对上述反映,6月6日上午,市迎江区工商分局的工商执法人员就此进行了现场调查,结果发现汪大爷反映的情况属实,并对商家所售的同批次大米进行现场封存。
热线追踪记者:汪迎庆
《深藏不露的生产日期让人好困惑》一文见报后,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同时也引起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高度重视。记者6月19日从该局获悉,根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怀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已对“极品独秀香米”的生产厂家怀宁县秀山栏坝米厂进行了检查,针对该生产企业存在的产品标识不规范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对已流入市场的“标识不规范”大米进行“召回”处置。
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另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安庆市市场上销售的袋装大米,其生产日期有的清晰地标在包装袋上,有的标在缝于袋口处的合格证上,这均符合以上规定。而在产品外包装上标示“生产日期见袋内合格证”的标识方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法规的要求。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工作人员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食品时,一定要留意食品包装上的标签文字,仔细查看有无“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QS标志及证号、产品执行标准”等内容,重点查看其生产日期,确保在保质期内。对于标识文字不清晰、缺少上述标示内容的食品,不要轻易购买,要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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