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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凌晨鱼塘私捕被抓

安庆晚报 2012-04-28 20:26 大字

[摘要]事发怀宁,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本报讯(记者

 

李翔)怀宁县高河镇双牧村村民徐某某,凌晨去鱼塘私捕,被看鱼人抓获。渔场员工“看守询问”徐某某数小时并让其写下保证书。随后渔场员工报警,徐某某被派出所民警带回。4月25日,记者来到怀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和高河公安分局对该起纠纷进行了采访。

事发

村民私捕被人抓获

在怀宁县第二人民医院一病房,记者见到了正在打着点滴的当事村民徐某某。

据徐某某称,4月23日凌晨4时许,他去家旁边三鸭寺湖打水准备犁田,看到河边有人搞鱼。他们走后,徐某某看到渔网里有鱼,就“好奇”地把网拿了起来,不巧被赶来的渔场工作人员抓住。

徐某某说,在被渔场工作人员带回后,他遭到五个人的轮番殴打,还被逼写下了保证书,不写就遭打。于是他只好写下了保证书,并承认了自己的偷鱼行为。在渔场被关了几个小时后,直到8、9点左右,渔场工作人员打电话报警,他才被带到高河派出所。

调查

当事人已承认偷鱼行为

在怀宁县高河公安分局高河派出所,记者看到了徐某某当时在皖宜季牛养殖公司便笺上写下的两份保证书,一份是徐某某承认他曾3次在该湖私放网具捕鱼;另一份是承认当时与另一村民在该湖网鱼时被发现,网上有几十斤鱼,并被当场抓住。在保证书上,徐某某表示自愿赔偿经济损失,并保证永不在该湖盗鱼。高河派出所民警还给记者看了当天查到的渔具和网具。

记者在徐某某当日的警方讯问笔录上看到,徐某某已承认头天晚上8时许在该湖边撒了四条网,然后回家,准备等到次日凌晨3点去取网,等到3点多时,他来到湖边取好三条网,准备取最后一条网时被鱼塘管理人员抓住,随后,被带到渔场员工休息的地方,五个人对其进行拳打脚踢,并叫其写下保证书。他说写不来,渔场员工就说让他咋写就咋写,然后还让他给他们二万块钱。写好天亮后,他被送到岛上的小房子里,两个人对他进行看护。

警方

正在对纠纷进行调查

据鱼塘管理员王某某说,他是头天晚上10时许和同事巡逻时发现有人在湖边撒了网,然后他们故意回去睡觉。凌晨2、3点起床后遂去蹲点守候。大约4时许,偷鱼人在准备收第4条鱼网时,抓住了徐某某,另一个人则跑了。后来,他们将徐某某带到湖面上的一个房子里对他进行了询问,到了上午快8点时才报了警。徐某某和另一人共盗了甲鱼二只,鲤鱼五六十斤、鲫鱼四五十斤、丁鱼十斤左右,价值二千元左右。

王某某向警方否认了自己曾打过人,并说他们在抓他时,当事人在逃跑过程中曾摔倒两次。

当天,据高河派出所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徐某某现在医院就医,但据院方讲,其身上表皮并未发现有什么明显外伤。派出所仍在对该起纠纷进行调查,善后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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