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背黑锅 惯犯藏幕后
本报讯(安婧
亚玲
记者
周国庆)近日,安庆市宜秀区检察院起诉一起诈骗案件,名叫江根和的六旬老人因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他的诈骗金额之大,骗局之精巧让人不得不说他是只老狐狸。
江根和1950年出生,安徽省东至县人,早在1981年他就曾因诈骗罪入狱,之后又先后两次因诈骗罪被判入狱。2009年10月,江根和开始策划新一轮的骗局。他先是找到联邦公司,借款300万元成立安庆市丰源建筑装饰板材有限公司(简称丰源公司)。而在完成公司注册后,联邦公司就收回了这300万元注册资金。江根和在无经营资金的情况下,开始了以空壳公司骗取财物的骗局。
江根和首先将目标定在了位于安庆市怀宁县黄龙镇的黄龙工业园。他在得到镇政府同意其“投资”的情况下,在工业园内建起了一栋两层小楼,谎称这是丰源公司以后的办公地点;并自称丰源公司老总以博取其他人的信任,开始行骗。
之后,江根和与镇政府签订道路建设合同,先后三次向黄龙镇政府借去资金20万元。同时,江根和对外宣称黄龙工业园的开发建设项目都是由他承包下来的,以此为诱饵,吸引被害人承包工程,以收取保证金或赊购货物。
2010年3月到4月,江根和以公司需要一些办公设备为由,先后从被害人何某某处骗取电脑等设备,共计价值8万多元,这些半赊半买的办公用品后来都用于抵债或转卖了。之后,江根和又骗得被害人汪某签订黄龙工业园生态养殖基地项目合同,骗取汪某保证金20万元,后在被害人多次催要下退还了5万元。
江根和除了骗取他人交纳工程保证金外,还多方骗取建筑材料。2010年4月,江根和从被害人潘某经营的安庆宁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处骗取钢材160多吨,总计价值70多万元,只支付了潘某5万元的现金。之后,江根和又以同样的手段骗取了安庆皖宁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的汪某等人的建筑材料。在2009年12月到2010年期间,江根和及其团伙共诈骗犯罪18起,骗取他人财物共价值237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整起案件中受骗的不仅仅是这些被害人,还有被告人之一的凌某。凌某是安庆人,1958年出生,在离异以后认识江根和。当时凌某根本就不知道江根和一开始就起了坏心,利用她来进行诈骗。由于两人是同居关系,在江根和所有的犯罪过程中,都可以看到凌某的身影,而狡猾的江根和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填上的法人代表也正是凌某;在之后的诈骗过程中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打收条签的都是凌某的名字。
东窗事发后,警方首先抓的就是凌某。在审讯的过程中,凌某才知道这个“爱她的”男人为什么要把自己放在“法人代表”的位置上。在她的帮助下,警方抓到了真正的法人江根和。
在法庭上,江根和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又是累犯,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江根和犯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处罚金十二万元;从犯凌某认罪态度良好,并有举报立功行为,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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