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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首例驾校教练“酒驾”受查处

安徽法制报 2010-08-13 01:26 大字

本报讯“身为驾校教练,竟然喝酒后开车上路,如此教练怎能教好学员。”8月11日上午,怀宁县石牌镇居民王先生给本报热线爆料,称怀宁县某驾校教练员竟然酒后驾车。

王先生向记者介绍,10日晚上8时15分左右,他和妻子饭后在石牌镇街头散步时,一辆牌号为皖H1028(学)小型轿车从他们身旁驶过。这辆车是教练车,车内的司机满脸通红,还不自然地瞥了正在马路旁查处酒后驾车的交警一眼。驾车人好像喝过酒,交警赶紧上前阻拦,果不其然,司机满嘴酒气,经询问,原来是怀宁县某驾校教练员。

酒驾者在被交警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时,围观群众一片指责声。“如此教练怎能教好学员? ”、“教练员不但要教学员的驾驶本领,还要教导好学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经查,该车驾驶人李某某是安庆市大观区人,持A2证,系怀宁县某驾校教练员。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46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据了解,李某某是安庆市“酒驾”新规实施以来,首位被查处的驾校教练。目前,怀宁县交警部门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记12分、罚款3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另外,交警部门还向李某某所在驾校作了情况通报。 (吴斐记者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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