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提醒:司机应防患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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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敏
卢向波
本报讯
3月份以来,安庆市消防部门已处置了多起汽车起火燃烧事故,给车主造成巨大损失。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必须注意车辆的防火安全意识,随车配备灭火器材,对车辆进行及时的清洗维护,防范汽车自燃,以免发生起火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月9日晚,望江县东洲路一店铺附近的一辆轿车起火,虽然经过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但因火势较大,轿车还是被烧得面目全非;3月21日早上,杨桥镇安枞公路上一辆正在行驶的21路公交车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菱北消防官兵经过20分钟的奋力扑救,将大火彻底扑灭,所幸车上人员全部安全撤离,可惜公交车被烧得只剩下空壳;3月22日凌晨,G42高速桐城段,一辆满载轿车的货车发生火灾,火势凶猛,桐城、怀宁两地消防官兵通力合作,成功将大火扑灭,但包括拖运货车在内的20辆车全部被烧毁,据悉此辆货车是新车,第一次投入使用,司机发现货车中部所载一辆小汽车轮胎着火后,由于没有灭火器,只能眼睁睁看着车辆被烧毁;3月23日上午,一辆停在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的小面包车突然起火,烧得只剩下空壳;3月25日中午,沪渝高速安庆段三义收费站往合肥方向一公里处,一辆满载小型货车的大货车发生火灾,菱北、宜秀、特勤三个中队消防官兵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紧急救援,安全转移3辆车,并将大火扑灭,大火最终烧毁17辆车。
上述汽车火灾事故,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给司机和车主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春季气温回升,如不正确使用、保养车辆,极易引发火灾。怎样才能预防汽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呢?消防部门提醒司机:在驾车前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随车配置干粉灭火器,防止电气线路故障或接触不良以及漏油、漏气等现象发生,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如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火灾,司机千万不要紧张,应立即将车停靠紧急停车道,用车上备用的灭火器灭火,并在事故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向交通、消防部门求救;司机要学习一定的消防知识,掌握基本的火灾扑救及逃生知识;如果客运车起火,司机应立即熄火切断油路和电源,开启所有车门,冷静地让乘客下车逃生,然后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利用灭火器或其他灭火措施做初期扑救,并尽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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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实
怀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怀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