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面也能“分手” 会宫法庭网上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本报讯(查力嘉 记者 吴彬)枞阳人民法院会宫法庭受理原告陆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定于近期开庭,得知被告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要求建立案件调解微信群,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在双方当事人“未见面”的情况下,依据事实和法律,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谢谢法官和书记员,你们办事方便于民。”确认调解协议后,李某某在微信群里如是说。
据悉,因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会宫法庭在立案、庭审、调解等各项司法环节中积极运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通过网络平台有序高效地完成了多起案件的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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