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政治 顾大局 谋发展 重自强 2018年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综述

安庆日报 2019-01-29 10:00 大字

忠诚履职

法律服务

普法宣传

扶贫济困

扫黑除恶

支持棚改

2018年,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六个聚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为打造“五个迎江”作出了不懈努力。

构建优良法治环境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2018年,迎江区人民检察院紧扣迎江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跨前一步、主动作为,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针对金融犯罪高发态势,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打击是最好的防范”,严惩“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套路贷”案件10件1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6件6人,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与侦查人员共同分析案情,引导侦查取证,并在第一时间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有力打击了“套路贷”、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同时,坚持案件办理与风险防控同步推进,妥善化解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集体访8批100余人次,维护社会稳定。

——精准对接高质量发展法治需求。坚决贯彻落实党委高质量发展相关会议精神和上级院关于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重点围绕首位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任务,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为迎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精准、更有效的司法保障。共走访企业10家,召开座谈会2次,向区招商局提供招商引资线索2条。

——坚决守护青山、绿水、蓝天。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严惩破坏环境类犯罪,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污染防治类案件13件49人,逮捕1件3人,起诉13件47人。在对铜陵市枞阳县某公司私建管道违规向长江排放污水的行为进行刑事打击的同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环境损害修复费用43万余元。该案件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和批示,并被《检察日报》、《新安晚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广泛报道。

该院还先后抽调6人助力棚改攻坚,4人次被评为迎江月度之星和棚改之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定期进行驻站服务,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2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6人次。

履行刑事检察职能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8年,该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共批准逮捕86件124人,不批准逮捕24件42人;提起公诉159件313人,不起诉15件20人。

——重拳出击“黑恶势力”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惩处力度,共办理涉黑涉恶类案件7件74人,纠正漏犯7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如办理佘某某开设赌场案,起诉犯罪嫌疑人8名,瓦解了以佘某某为首要分子的开设赌场犯罪集团。办理了张某某等14人非法拘禁涉恶犯罪集团案,有力打击了传销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共受理举报、控告线索116件,受理刑事申诉线索9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扎实做好“两会”等重要节点的安全稳控,处理各类来信来访89件91人(次),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共发放救助金31.9万元。首次对遭受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受害人进行救助,为“因案致贫”的家庭解燃眉之急,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区法院和当事人均送来锦旗为检察司法救助“点赞”。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监察委移送案件的办理,通过沟通协调、提前介入等方式健全与监察委的办案衔接机制,实现监察委移送案件从留置到审查起诉无缝对接。今年以来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成功起诉市院指定管辖的方某某(副县级)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办理的潘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邀请市住建委领导和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以直观生动的形式给党员干部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立未成年人办案专业团队,去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3件5人,进行社会调查3人。率先与先锋社居委签订协作办法,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顺利办理。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让痛失亲人的“花蕾”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构建法律监督体系

着力提升法治权威

该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在依法规范办案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通过高质量的办案活动赢得尊重和信任。

——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10件,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7件、审判行为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支持弱势群体向法院起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向市院提请抗诉6件,并对正确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全力做好息诉疏导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聚焦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提出检察建议50件,均被采纳。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撰写了《2018年惩治破坏长江经济带环境资源犯罪分析报告》,积极向党委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3件,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108万余元,追偿长江水域底栖生物损害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金58万余元,为保护长江生态、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全年共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6件、撤案13件。对侦查活动违反法定程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3件(次),提前介入侦查30次,引导侦查机关取证120次。在审判监督中,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其中,周某某合同诈骗一案的抗诉意见获上级法院采纳并改判。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增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配合力度,全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13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件,均被采纳,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财产执行监督案件12件。与区司法局签署社区矫正联合监督检查办法,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收监执行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19件,维护了刑罚执行公正和监管秩序稳定。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2018年,该院持续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司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开发“智慧党建”APP,常态化践行“三会一课”制度,线上线下共同促进组织生活规范化管理。目前,检察院党总支已被评为全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治转提”专项行动,制定并推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开展“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集中整顿活动,出台问责办法,提高工作效能。

——坚持司法改革不放松。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一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3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完善检察权运行管理监督模式,探索员额制检察官办案监督机制及绩效考核机制,配合上级院做好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着眼于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检务工作区建设,“一站式检察服务”打造司法改革新亮点。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组织干警到浙江大学参加全市检察干警素能培训班,着力培养干警对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综合运用的能力。及时开展新刑诉法的学习、培训和研讨,积极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对检察办案提出的新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1名干警获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秉持“放权不放任”原则,狠抓办案质量。充分利用统一业务系统对案件办理做到全程监控,进一步增强检察官案件质量意识。制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对全年办结的全部案件逐一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执法办案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省、市院案件质量评查中位居前列。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每年组织检委会委员对每位出庭检察官开展一次听庭并进行评议,提高出庭公诉的水平。

——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大部署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加强检察工作,推进科学发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结合工作重点,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侦查监督工作,听取人大代表审议意见。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并出席听庭评议会,向代表委员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开展“问需求计”大走访活动,使代表委员深入了解检察工作,提高对各项检察工作的监督实效。

——深化案件信息和司法办案公开。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42条、重要案件信息236条,公开法律文书183份,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司法办案公开审查,对2起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逮捕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以看得见的方式促进司法公正。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287件609卷,接待律师74人次。

本版图文均由迎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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