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石雕被发现投案自首获轻判
本报消息记者任祥斌通讯员崔后亮姚海萍报道一般来说,窃贼偷的都是能够轻易带走的财物,没想到竟然有人会盗窃硕大的石雕,结果被发现。因河南人董某犯罪未遂,且投案自首,近日,枞阳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枞阳县境内有一古墓,是安徽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受到政府和群众的悉心保护。河南人董某看中了古墓道上栩栩如生的石雕麒麟,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
2014年12月30日,董某纠集同伙共同预谋盗窃古墓石雕麒麟。当晚22时许,董某等人乘车,携带钢管、手推车、钢丝绳等作案工具至古墓附近后,留下一人看守车辆,其余人进入墓区准备盗运古墓神道上的一件石雕麒麟。因石雕麒麟太大、太重,无法移动,被当地村民发现并报警,董某迅速逃走。案发后,董某迫于强大的压力,于2015年8月5日主动至枞阳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珍贵文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董某系犯罪未遂,且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衡量以上量刑情节,结合社区影响评估意见,判处董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 近日,枞阳县公安局白湖派出所为当地首例一男性假两性畸形者更正性别。徐某1986年出生,当时性别特征趋向女性,父母将其申报户口为女性...
枞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枞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