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七项新机制 引领节地新常态枞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罗成圣
[摘要]枞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罗成圣
枞阳县地处安徽省中南部、长江下游北岸,县域面积1808平方公里,辖22个乡镇、258个行政村(居委会),人口近百万。近年来,枞阳县着力构建七大机制,全力破解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双保”难题,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国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008-2013年,枞阳县连续6年实现卫片执法检查 “零约谈”、“零问责”目标。 2009-2011年,连续3年被授予“安徽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荣誉称号。 2012年,枞阳县国土局荣获“全省双保工程成效显著单位”。2013年,枞阳县被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荣誉称号。2013、2014年,我县GDP分别为176.3亿元、191.4亿元,建设用地地均GDP分别为62万元/公顷、67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地均GDP增长率为8%,土地供应率达70%,土地有偿使用率和土地招拍挂率均为100%。 2014年末,全县耕地保有量为61382.64公顷,基本农田面积51281.2公顷。
一、强化考核,以建促保,构建节约集约的责任机制
一是将节约集约用地纳入乡镇目标考核。年初,县政府与乡镇签订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书,将批而未供消化利用、供地率、闲置土地处置率、开工率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树立了节约集约用地、推进科学发展的 “风向标”和“指挥棒”。县、乡、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 2014年,共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199份。投入100余万元,埋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牌221块、界桩2400个。二是扎实开展新增耕地项目建设工作。出台了《关于枞阳县民间资本投资补充耕地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补充耕地项目建设。三是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工程。严格落实土地整理项目六项制度,突出质量监管。 2006年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国家、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9个,建设总规模6042.96公顷,新增耕地面积630.68公顷,总投资1.73亿元,投资规模位居全省前列。组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3个,建设总规模3245.96公顷,新增耕地99.19公顷,总投资0.89亿元。 2014年,组织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9.6万亩。
二、规划引领,标准控制,构建节约集约的约束机制
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强化规划的引领、衔接和约束作用,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下降率35%以上。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行为。严格实行计划管控。年初由县土委会一次性下达全年土地收储、报批、供应计划,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商住)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枞阳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及耕地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工业用地以“亩产论英雄”,入驻县经开区单独供地企业必须符合 “5项标准”,即:投资规模不少于60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税收不少于10元/亩,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40%。
三、拓展空间,产业集聚,构建节约集约的激励机制
围绕“时间集约、空间集约、效益集约”的目标,出台奖励措施,建立节约集约的激励机制。一是从用地空间入手拓增量。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意见》,推行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补助,积极引导、鼓励用地单位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截止2014年底已建33万平方米,在建8万平方米。二是从产业聚集入手增效益。依托县经开区、横埠工业园和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三大平台,推进资本集聚、资源整合、利益共享、联动发展。严格控制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不允许新建、扩建。实行“飞地”招商政策,鼓励乡镇招商引资项目到县经开区落户。
四、强化收储,有偿出让,构建节约集约的市场调控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实行建设用地“五统一”管理,坚持“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漏斗放水”,强化土地收储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土地供应工作,经营性用地坚持市场化运作,出让前广泛征求规划意见,合理安排土地投放市场的数量和节奏,促进土地供求的均衡发展,形成集约用地的内在机制。划拨用地实行最低价款制度,并逐年提高,根治划拨用地使用量大、浪费严重等问题。
五、双向约束,联动监管,构建节约集约的保障机制
建立土地供应“双向约束”机制,落实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制度。由项目建设单位就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建设规划、亩均预期税收、开竣工时间、闲置处罚等内容作出承诺,并签订协议。县政府对项目的服务和保障做出承诺,并成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供后监管工作,促进企业认真履行约定义务。同时,实行建设用地前、中、后全过程多部门联动监管,“两权”组织出让前相关部门联合预审,供中联合督查,违法用地联合查处,有力保障了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
六、整合资源,治理环境,构建节约集约的绿色利用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助推“绿色枞阳”建设。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成立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建立工作规则,对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协调。出台了 《枞阳县城规划区山体保护暂行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工作。二是强化综合治理。明确规定全县露天采石矿“三个暂停”,即暂停新批准采矿权、暂停批准采矿权矿界扩界调整、暂停批准采矿权延续。探索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无主矿山立即治理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模式,建立月报告、通报制度,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矿山企业,责令停产整顿。三是强化宣传教育。不定期召开矿山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组织学习上级政策、文件精神,观看环保视频教育片,交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帮助和指导矿山企业解决困难,提高矿山企业环境保护意识。
七、开展清理,严格执法,构建节约集约的监管机制
一是扎实开展土地“三项清理”。强力推进百日专项行动,对“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利用”三类土地,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重点、以用为先、属地管理”四大原则,做到“全面清理、准确认定、综合处置”,确保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超过70%,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处置到位,土地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是创新执法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具体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构建由县国土、住建、公安、检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联动机制。在全县选配村级土地信息员,实行网格化监管,构建县、乡、村、组四级管控体系。实行动态巡查“六个一”工作机制,即“一张巡查线路图、一份巡查职责、一份巡查记录、一个被巡查单位证明人、一月一报和一季一查”。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月报告和执法监察月例会制度,及时通报情况,集中分析案情,依法办结案件。2014年,共开展动态巡查60余次,开展联合执法14次,拆除违法建设面积约1600平方米;发现违法案件线索41件,面积102.75亩;查处违法案件25件,其中立案查处土地违法用地20宗,面积74.7亩。
今后,枞阳县将紧紧围绕“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新定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严谨的作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成果,积极探索节约集约利用的新路子,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监管方式的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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