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银行卡 盗刷万元获刑
本报讯(记者 乔剑)妻子捡到钱包,里面有他人的现金还有银行卡、身份证,没想到贪心的丈夫拿着捡来的银行卡,利用失主的身份证信息猜出了密码,取走了失主的现金。
2012年11月19日晚,章某的妻子王某回家,途经枞阳镇王家亭大转盘时,意外捡到别人丢失的钱包,钱包内有现金1041元,一张身份证以及信用卡若干张。王某把钱包带回家中后,并将此事告诉了章某。次日凌晨6时57分,贪心的章某持捡到的信用卡到银行去碰碰运气。在枞阳镇渡江路邮储银行ATM自动柜员机上,他按照失主陶某的身份证信息作为密码,很快便取出卡内的12000元。
枞阳警方通过监控视频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迫于警方压力,四天后,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日前,枞阳县法院审理了这起信用卡诈骗罪。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的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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